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2012-07-04 5:28 am
各位大大請幫我回答以下幾件事~

1.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雙方的對與錯都會顯示在上面嗎?還是只會顯示我自己的那份上??

2.我的上面是寫''車到速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這樣是否對我很不利??(對方那格一個字也沒有)

3.警察有叫我去看監視器畫面,都感覺我就是被撞出去的,那這樣的初判下來我是不是該上訴?

感謝!!!
更新1:

那再請問一下~我們雙方都是在巷弄內,地上都有寫慢字,兩邊都沒有反射鏡 現在因為雙方談不攏,我說各修各的,對方也不要反而開不合理的價錢要我賠,難道我一點反勝的機會都沒有? 謝謝!!~

回答 (7)

2012-07-04 6:27 am
✔ 最佳答案
各位大大請幫我回答以下幾件事~

1.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雙方的對與錯都會顯示在上面嗎?還是只會顯示我自己的那份上?? 雙方的違規事項均會呈現在初步分析研判表,換言之,就是雙方拿到的都是一樣的內容。 2.我的上面是寫''車到速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這樣是否對我很不利??(對方那格一個字也沒有) 若依此研判表內容來看,你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為肇事原因;另對方無肇事因素。 3.警察有叫我去看監視器畫面,都感覺我就是被撞出去的,那這樣的初判下來我是不是該上訴? 建議申請鑑定,現在的結果是對你最不利的,再壞也壞不過此,申請鑑定對方還有肇事次因的可能。 撞與被撞不是肇事責任分析研判的依據,須依路權之相關規定。 無號誌路口的路權研判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 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請參上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 要先區分幹支道(支道要讓幹道),若同為幹支道再看車道數為何(少線道讓多線道),若車道數相同再看轉彎或直行車(轉彎讓直行),若同為轉彎或直行最後看左方車與右方車的關係,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先行。 感謝!!!

2012-07-04 17:43:34 補充:
建議申請現場圖後傳真或mail給我看看

2012-07-08 23:09:29 補充:
看你問題延長發問
不知是否還有其它問題
可再補充於意見中

2012-07-09 13:41:34 補充:
找到了系統放到垃圾桶的信
依現場圖所示
的確是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但建議申請鑑定
雖無法改變你的肇因
但因現在對方無肇因
鑑定後對方應該會有肇事次因
參考: 個人專業領域
2015-07-04 1:07 p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s
2012-07-09 8:13 am
DEAR 鄧老師

我有寄信到您的信箱,有些問題想請教您!!!
2012-07-04 11:51 pm
1
雙方都會寫上肇事原因

另一方無肇事原因則不登載


2
你為主因或者完全責任

就算自費三千申請鑑定,可能維持原判定


3
不以誰撞誰論

路權為主違規為輔

道安 102 你主因或者完全責任

道安 93 + 94 ,對方頂多次因,或者無責任




補充

按照路權你主因或者完全責任
路權為主違規為輔


多錯多陪少錯少賠沒錯不賠


求償並非喊價,需要提列清單
清單還需考量合理性 ( 項目、金額 )



...
2012-07-04 10:56 pm
責任部份:我方肇事主因 對方尚未發現


雙方是開車或機車?


損失或傷勢之情形?
2012-07-04 5:51 pm
我推薦你 My權益ITM

保障自身權益 別讓權益睡著了

權益是大家需要學習

並且用來保護自己並且幫助他人

所以別小看自身權益

請去奇摩搜尋 My權益ITM

對你有所幫忙
2012-07-04 5:16 pm
無號誌與主支道之分時
這時是以"左方車右方車判斷"
所以...閣下將是肇事主因
對方為肇事次因
你須承擔較多的賠償責任
但談不攏時
最後只能讓法院處理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43: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703000015KK0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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