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別人強簽本票

2012-07-02 12:15 pm
請問一下,我今天本來要還對方3000元,但被對方五個人帶到一棟民宅內,被打,然後簽了三張8/5 9/5 10/5 各一萬元的本票,還有一份借據30000,還有一張30000本票.那三張各一萬元的本票有我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都蓋有手印,但身份證號碼我給他假的,另外一張借據全都真的但沒寫身份證號碼,最後那張30000本票是對方叫我故意寫錯姓名跟身份證號,請問我該怎麼辦,有人可以幫幫我嗎?

回答 (7)

2012-07-03 9:06 pm
小彬說得對,很有道理
2012-07-03 8:56 pm
馬上報警拿回本票及借據

若有爭議,即對方主張沒有暴力脅迫,可能要依被脅迫來撤銷意思表示,即要民事起訴

有空到我的部落格參觀留言!!!!!
參考: 法律系畢業
2012-07-02 5:59 pm
民法第 92 條 (意思表示之不自由)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因脅迫而簽立的本票是可以撤銷的。

2012-07-02 10:04:51 補充:
務必在脅迫終止一年內提起撤銷本票之意思表示。

對方使用不法手段已涉及刑事,建議警局報案或地檢署提告。

2012-07-02 10:08:35 補充:
撤銷意思表示,參見網址:http://blog.udn.com/linwinbin123/4996625
2012-07-02 5: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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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有所幫忙
2012-07-02 5:11 pm
014或馬總統可以幫你.............
馬上報警最好處理.暴力.恐嚇取財.傷害.都成立.並且起求保護...不然到時越麻煩..
也可免於偽造文書之刑事責任.別去一般派出所報.去警察總局或分局報案最好..
2012-07-02 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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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27 19: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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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702000016KK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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