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 主耶穌掛在十字架上為世人捨命時,若不是因〝愛〞的緣故,有意義嗎?
當我們所傳的福音不是〝愛的福音〞有意義嗎?
當我們所傳的道不是〝慈愛公義的道〞有意義嗎?
〝神是愛〞這是整本聖經的中心點,從 神的創造、主的救恩、真理的教訓、將來的審判,都是從〝 愛〞而發生
但反思今日的教義:
為愛捨命但未信主不得救!行善但未信主不得救!好行為但未信主不得救!
一切皆因〝未信主〞所以不能稱為〝愛〞、不能稱為〝善〞、不能稱為〝好〞
你真的認為聖經所啟示的 上帝是這樣嗎?
還是你願意用心再思考你所信的 上帝祂的愛是長闊高深,而不是膚淺的用信或不信主耶穌來決定 神愛不愛你
回 各位大大 【雅2: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 【雅2: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麼 【箴28:18】行動正直的、必蒙拯救.行事彎曲的、立時跌倒。 【箴19:17】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聖經裡還有很多類似這樣的經文,若只用因信稱義的角度來看,恐怕很難解釋的通,教會常常說〝一個義人都沒有, 沒有一個行善的〞那與【箴28:18】、【箴19:17】如何能通呢?難道就視而不見嗎? 簡單的說 憐憫貧窮的人、行為正直的人必蒙得救 阿們嗎? 如果 阿們的話,那表示 神所賜的良心還是有功效的不是嗎?未信主的人若正 直、憐憫也必得救恩不是嗎? 如果不 阿們的話,難道要把 神的話給廢了嗎?
回 Mercy 如果一個憐憫、正直的人,對你所傳的福音不信呢? 因為的他不信,憐憫.正直也不蒙拯救嗎?所以你說當然阿們是有條件的! 經上只說行動正直的、必蒙拯救.行事彎曲的、立時跌倒。憐憫貧窮的、就是 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如今你把它變成有條件的拯救嗎?
回 梅 真裡是什麼? 上帝的奇妙就是把真裡放在祂所賜的〝是非之心〞裡面,本質是慈愛公義,就如同 神就是慈愛.公義一樣,從以前到如今 神從沒有離開人,只是人因自己的私慾、無知而把那慈愛公義的聲音壓住,偏行己路。如今聖經告訴我們,唯有遵行慈愛公義的道,才是真正信 上帝、信有 神,人若行事為人慈愛公義必得見 神的面,必蒙拯救。
聖經既是 神給人的話,相信用心去看必能看出 神是多麼的慈愛,人就是必須經過熬煉,才會懂得如何去愛人,如入何去做公平公義的事,當我們的一生行在慈愛公義之中,將來必與 神同在祂豐富的恩典裡。 這就是〝福音〞、就是〝神的旨意〞
回 Boyle 【羅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太7:21】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這稱呼主阿、主阿的人所指的不就是基督徒嗎?那個基督徒不是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呢?全部都得救嗎? 關鍵在〝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也應證行為才能證明信心的道理! 一個基督徒,行事沒有慈愛、公義!一個未信主,行事慈愛、公義,誰討主喜悅呢?
〝救恩〞的定位是重要的點,教會認為需要人相信,救恩才有功效!但我從經上所看到的是救恩已賜給世人,人必須行事慈愛公義才配得恩典。難道是靠行為稱義嗎?不!我還是認為得救本乎恩!一切的根源都是 神的恩典,沒有一個人可靠行為誇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