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老公工傷入院,留院一日老闆叫佢唔洗返工..help.

2012-06-30 1:46 am
日期:27/6 ~29/6
地點:廚房(面積一百尺左右)(採用兩個明光爐頭煮食)(除"後門"外,唯一通風只係8寸圓型抽氣扇)
事源:
27/6 廚房"後門"(唯一主要通風)因失修無法正常開啟,老闆以我老公只做到15/7為由唔維修,要我老公繼續開工,(因為我老公20/6同老闆辭職,老闆叫我老公做7月中,我老公都已經答應)
28/6: 老公如常開工,當時已經覺得好焗,過左一段時間仲開始覺等抖唔到氣,之後就"憂克"左幾秒,跌落地其間壓傷左隻腳,之後call白車入院,因為曾經抖唔到氣所以要留院,至於腳就可能壓傷神經,醫生建議要休息,暫時唔可以長時間企,要定時食藥,
29/6留醫一日醫生寫左一星期假紙比我老公出院......出院之後打比老闆,老闆話可以同我老公報勞保,問我老公想報幾錢人工??叫我老公比資料佢,但係佢就叫我老公以後都唔洗返,佢話聽日出糧比我老公,話出到30/6嘅人工

我想問下,喺有醫生紙其間,老闆係咪無權炒我老公?如果係法例
另外老闆係通風不足嘅地方堅持要我老公開工,佢算唔算"僱主疏忽",因為唔知老公隻腳幾昤好返可以搵第二份工,我係咪可以要求賠償?

回答 (7)

2012-06-30 8:22 am
✔ 最佳答案
1 我想問下,喺有醫生紙其間,老闆係咪無權炒我老公?

你有..有效既病假紙~係冇榷炒~如果炒左你老公~唔冼諗咁多啦去勞工處啦

在下列情況下,解僱是違法的:

•僱主在未與因工受傷的僱員達成工傷補償協議之前,或在有關的評估證明書(即判傷證明書)仍未發出之前,解僱有關僱員。

2 如果係法例另外老闆係通風不足嘅地方堅持要我老公開工,佢算唔算"僱主疏忽



証明疏忽的原則有3項:

1. 僱主或其他人對於工人有照顧責任 (duty of care) ;

2. 僱主或其他人未盡其責任(例如未能提供安全工作環境);及

3. 工人因此有損失。

疏忽索償必須在意外發生後三年內提出索償。

3 我係咪可以要求賠償?
可以

如果你要告僱主疏忽你去法援問下點做啦~~~





祝你老公早日康復~
2012-07-07 10:18 pm
你丈夫這已經係工傷,如仍未康傷應繼續睇醫生及續假,最理想當然係睇公立醫院!如有進一步疑問,請把詳情電郵 [email protected] 定盡力協助
2012-07-02 10:36 pm
因公受傷最多可以追索2年薪金賠償,其後由法庭判決.
在工傷期間, 顧主需支付八成月薪及醫療費俾員工.
否則,向勞工處求助.
2012-07-01 2:15 am
關於上述問題,其他人已作回答,我不作重覆!
但我仲有樣嘢想講,除咗妳先生個僱主不能解僱妳先生外,妳先生仲可以要求他的僱主賠償其醫藥費。因為照妳所講,他是在其工作地點感到不適,甚至發生意外。好明顯係因工受傷啦,咁係可以申請 claim 勞保,除非公司冇買,咁就冇得 claim 勞保,但咁間公司仲大鑊。僱主除咗要賠償妳先生的醫藥費之餘,仲要面對法律制裁,因為佢冇買勞保!
解決方法有2:
1)搵區議員幫忙
2)上勞工署求助

2012-06-30 18:17:18 補充:
仲有就係妳先生在這段期間不能工作,而這段期間的薪金他亦可以提出索償。不過根據勞工法例,其每日薪金係冇100%攞足,好似只可以攞8成!
2012-06-30 8:29 pm
你可以告個老闆 :

1) 去勞工處告佢
2) 第487章 《殘疾歧視條例》下載 第487章 《殘疾歧視條例》 [格式: PDF]. : 如此鉛筆標記於某條文的開首處出現,該條文有已實施但尚未載入條文文本的修訂。 法例目錄:www.legislation.gov.hk/blis_pdf.nsf/ 6799165D2FEE3FA94825755E0033E




因佢因為你老公傷左而抄佢




2012-06-30 12:29:24 補充:
亦可以去勞工處告佢 !
2012-06-30 4:27 am
僱傭條例第八章列明: “僱主不可在僱員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僱員” “僱主未與因工受傷僱員達成補償協議之前,或在有關評估證明書未發出之前,不可解僱僱員,違例者會被檢控,最高罰款10萬元” 所以如老闆在未判傷前解僱你老公,應儘快去勞工處投訴。
2012-06-30 4:04 am
寫電郵比我,我留個律師電郵比你,你自己問他啦!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47: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629000051KK0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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