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眼中教會姊妹僭建裝假狗是否等同殺人放火也是死罪?

回答者:Apple ( 小學級 1 級 )
回答時間:2012-06-25 00:53:39

林以諾並沒有將同性戀等同吸毒及天生殺狂

林以諾在片段中分享對同性戀的看法,他說:「無論同性戀、無論係吸毒、無論係毒癮,其實我哋一視同仁,所有罪行冇分大細。」

「其實我哋一視同仁,所有罪行冇分大細」,他所強調的是罪無分大小,大的罪跟小的罪一樣是罪。在此他並沒有說明「同性戀、吸毒和殺人狂」那一個是大罪,那一個是小罪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2062100172

回答 (2)

2012-07-04 3:52 am
✔ 最佳答案
甚麼是罪呢?請看看聖經如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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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第五章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該領受:原文作大),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

2012-07-05 01:16:54 補充:
並非「做又卅六,唔做又卅六」,請看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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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第四章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
2012-06-25 6:15 pm
出世已經係罪,做又卅六,唔做又卅六,咁不如做大佢啦!咁先死得抵呀!設咁多法律出黎做咩啫,都多餘嘅。做一個壞事做盡嘅人同一個啱啱出世嘅BB罪行都係相同咋喎!咁不如做多啲衰嘢啦。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46: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625000051KK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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