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如題, 除左捐款, 什麼收據才可作為扣稅用途?
1. 日常生活開支, 如惠康買野, 八達通增值, 交通費, 或食飯, 都可以作為扣稅 嗎? 有沒有什麼條例可引用?
2. 如題1答案"是", 那麼是否 獨資才可以 而合夥或有限公司就不可以?
3. 因本公司未必所有開支都有收據, 是否一定要有收據 才可列入開支?
4. 收集什麼收據才是適當的會計做法( 獨資又有沒有特別做法呢) ?
收錄日期: 2021-04-20 12: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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