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法有結合律
就算是很多個數相乘,還是有結合律
如何證明?
更新1:
所以不需要證明? 可是好像有一種說法是說可以證明 我想要知道
更新2:
都證明的不太嚴謹 哪裡的圖書館找的到有關這個證明的書? 市立圖書館??
更新3:
嗯! 我知道 有1種定義方式需要證明 另1種似乎不用證明的樣子 我想知道那種需要證明的定義的證明方法 因為我一直搞不懂...為什麼另一種定義不用證明 為什麼那些"運算律"可以公理化?
更新4:
TO老怪物 看起來.............................. 好複雜> ^ < 我好像看不懂的樣子
更新5:
他雖非定義,但卻是顯而易見,可以接受的事實 我覺得一點都不顯而易見阿.... 雖然乘起來都相同,但是不太能接受他不用證明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