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3年前開始申請2人公屋的.我們是單親家庭,本人是破產人士.現在租屋住租金是$4500有租約可証明.兒子現在是19歲.直至上年,前父供兒子去澳洲讀書
問題(1)如房處今年派屋給我,我合資格批發公屋單位嗎?
(2)我今年的薪金調整是$12000.沒有雙糧,但有花紅,大約同薪金相約,會過額嗎?
收錄日期: 2021-04-20 12: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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