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和他同居一年,在上年的3月份,我懷孕了。雙方家長都知道,所以就簽紙結婚了。(沒有擺酒等……儀式。就是單純簽了結婚紙。)
3. 簽紙後,我一直回到內地居住。其間他沒有關心我,照顧我,陪伴我,和我溝通過,還天天吵架。
4. 我和他家人相處不來,性格不合,爭執很多。
5. 到了寶寶出生了,他也沒盡過爸爸的責任,也沒盡過丈夫的責任。
(寶寶在香港出生,在這其間,他一共了四次。現在寶寶七個月了。但他每次來到,都是睡覺和玩手機。沒有照顧,關心過寶寶和我。)
6. 每天都敷衍我,對我說謊,還利用我的信任去欺騙我,背叛我。
7. 有婚外情,還不肯承認,還死不悔改的責罵我。他家人知道後,還包庇他,來責罵我。
8. 他不願意照顧寶寶。每次他來香港(我家),他都是躺在床上,玩他的,睡他的。沒有問候,關心過我,寶寶和我家人。好像是來租房子的租客一樣(陌生)。
9. 給寶寶他,他就把寶寶推開,或放在床上不理,由得寶寶嚎啕大哭。
10. 最後一點,他和他家人都不給我取消他的單程證。(我不想他來香港,但我又申請了他來港,現在我想取消,但他家人不給我取消。還不停的威脅恐嚇我。)
11. 另外,他們一家都沒有盡過責任,這樣可以掙寶寶的撫養權嗎?(寶寶出生以來,男方的人,沒一個來問候,關心,照顧過寶寶。他們這樣掙取,原因是寶寶是他們的男孫,不是真心想要,想照顧好寶寶的。)
12. (女方)我們這家人都合力照顧寶寶,用心用力的照顧,教育,關心寶寶。每個都當寶寶是自己的孩子一樣照顧,全給他所需的 。這樣,寶寶的撫養權,是不是歸我?
謝謝各位。我想盡快搞好離婚手續,重新過新生活。
更新1:
內容全屬事實,沒有含有貶低他人的言論。
更新2:
結婚在香港結的。
更新3:
請問我可以去哪申請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