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謝謝Wan Chung 和路人的解答,但我還是解決不到問题,因銀行答覆如果戶主真的援權照顧他的人處理理財戶口,他是可以取走戶口所有財物包股票和外幣, 真沒有天理! 因為最大筆款項提走時戶主正臥病床沒有認知能力,現在戶主已去世,可憐她貧窮的妹妹才發覺姐姐戶口只餘下三仙英鎊,警署也只能備案,她又沒錢請律師,我亦有心無力.請問打官司有沒有勝算?
更新2:
s.s.戶主妹妹也擁有所有戶口的簽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