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來基督教教會聚會
前幾天碰到十一奉獻的問題
很苦惱...
但是我後來想想既然我是信天主教
而基督教有一些教會常說:
如果你不是基督教徒,或是你本身不懂奉獻意義
可以不用奉獻。
換言之
十一奉獻應該是針對"基督教徒"而言
才有十一奉獻的問題
況天主教已經沒有十一奉獻了啊
所以我本身不繳交十一奉獻
就法律觀點
法官不可能認同十一奉獻
因為當初基督教徒的洗禮是跟上帝的關係
法律是不承認這種合約的
即使是宗教的立場
也符合聖經及基督教的教導
因為十一奉獻是屬人主義
針對基督教的教友才有課徵十分之ㄧ的奉獻
必須繳交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
但是對天主教教友的我並不適用
網友認為呢?
更新1:
MINI: 這就是每個牧師講解的不同了 甘心樂意~不是奉獻了多少 可是還是有部分教會認為 十一奉獻是當納的 不管你是否樂意捐獻 都必須繳交 行有餘力再繳感恩奉獻
更新2:
山雨禪人 講的很好, 其實身為天主教徒,我本身認同基督教的十一奉獻。 甚至我個人強力主張,教會必須依聖經,確實查核信徒的收入狀況,命其繳交十一奉獻,因為十一奉獻是當那的。 不管你是否認同,不管你是否同意。都必須繳交十一奉獻給教會。 但是我本身比較好奇的是, 當那的十一奉獻有限定天主教也要繳嗎
更新3:
當然有些人的說法是:雖說是當那的,但是教會不會強迫繳交。但我的重點不是教會是否強迫一定要信徒繳十一奉獻,而是按照基督教的觀念,只要是"基督教徒""委身"在教會,該人根據聖經馬拉基書3:10,必須繳交十一奉獻。信徒實際上是否繳交,不在我們討論範圍,我的重點在於,按基督教徒觀念,如果身為天主教的我也必須繳交,那是否原本是信佛教的,尚未轉宗教的人也要繳交呢(不要問我說,為何佛教或天主教徒會來基督教聚會...我也來基督教N年了,基督教徒想去天主教聚會,神父也歡迎啊,不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