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已經退休沒收入...早幾年幫朋友和親人打理空置的物業..
前年有人向我租空置的物業,
而業主叫我每年只需向他象徵式交一千元租...
我可直接和租客立租約..和收租但全部的維修和雜費也由我負責
(即是我是轉租給第三方,獲得利潤)一年約十萬
現在我收到報稅表...我應填利得稅? 但我沒取商業登記?
毛利是否十萬減一千元?再減維修和雜費支出?
而業主是否要交物業稅?
收錄日期: 2021-04-16 14: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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