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大大幫小地評估一下費用:
醫藥費:50968(所有的醫療就診開支及包紮傷口的藥品~拐杖)
工作損失:40000X5(但第二次r開刀的想損失不知道該怎ㄇ半)
計程車費用:5410
機車修護費用:18700
精神賠償:20W(因目前無法進行任何復健療程!所以這20w包含後續就醫復健及第二次開刀完就醫回診所需要的任何開支)
這樣的理賠要求方式可以嗎??如果不行我該如何修改(因怕到法院會被打槍)?
拜託請談判達人務必詳達(例如列表或留電我會與你聯絡)
拜託拜託
更新1:
小弟我在2012/3/9的早上與一台自小客車發生車禍!我是騎機車行駛於主幹道上!因當天下雨路上塞車(快慢車道都塞)我是行駛於慢車道時速大約30-40!行經無號誌路段,被一台由北往南左轉彎的自小客車從我左車身撞上!!(對方車輛的後輪壓在槽劃線上而我方機車則是倒在對方自小客車右前方)以至於小弟我的左小腿受傷至今還無法痊癒(小腿兩支骨頭都斷了)對方毫無誠意至今從未打過電話致意!!我ㄇ已經有過一次調解一次偵查庭我想問的是: (1)我有申請事故鑑定,鑑定的結果是(對方涉嫌未依規讓直行車先行)(我方涉嫌行經無號誌路段未減速)這樣誰是肇事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