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執行死刑的方法
砍頭、斬首、斷頭台、斷頭機
繯首死刑、絞刑、絞殺、投寰、套白狼、立枷、枷項
槍決、炮擊
電椅
毒氣室
毒針注射
踏刑
磔刑、車裂、五牛分屍、五馬分屍
碾刑
火刑、水煮、油炸、炮烙、點天燈、烤刑、炙刑
毒藥、鴆殺、吞金
溺刑
活埋、坑殺
餓刑、幽死、恐怖梨、飢餓面具
鈍擊、杖斃、撲殺、金瓜擊頂、石刑
穿刺、箭刑、十字架、木樁刑、貫穿刑
剝皮
肢解、大卸八塊、碎身刑、鋸刑
蠆盆、猛獸吃人
割喉刑
腰斬、剖腹
投擲刑
車輪刑
中國古代的死刑
中國古時的死刑,除了用他殺的形式執行外,也有令受刑者自殺的方式,即所謂賜死。
以他殺方式執行——由劊子手或其他人施刑 凌遲(寸殛)
殊死
菹醢
脯刑
劓殄
烹刑
浸豬籠
剝皮
騎木驢
腰斬
炮烙
車裂(五馬分屍)
坑殺
枷項、立枷
絞刑
斬首、梟首
杖斃
以自殺方式執行——只提供所需刑具,由受刑者自己施刑 自縊(刑具:白綾)
自鴆(刑具:毒酒)
自刎(刑具:利劍)
執行範圍
刑罰理應由犯罪者自行承擔,但在歷史上,當罪名屬於通番賣國、欺君犯上、密謀造反等滔天死罪時,死刑的執行範圍往往擴大至犯人的親屬、朋友、鄰里,甚至互不相識的人也有可能受牽連,最有名的例子非文字獄莫屬。而按牽連的範圍大小,有族誅(誅三族、誅九族、誅十族)、誅連等稱呼。據史書記載,「族誅」在商朝時已有,當時稱為「刑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