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6/8(五)早上上班途中停紅燈時,我的機車不小心撞到對方汽車,擦撞的部位在後車廂左上方還有後車箱左下方兩個位置,其中後車廂左上方有被我撞凹一個洞(就是凹下去,沒有破洞),範圍不大,大概一個掌心吧!對方人沒事,我的機車也沒壞,對方說他自己在做汽車烤漆,兩個地方烤漆的費用要4000,我也答應要賠他錢,但因為我當時身上沒有帶那麼多錢,我就跟他說我們公司(板橋地檢署)10號領錢,到時候再給他,他也答應了,跟我抄了我的電話、地址、身份證字號、車牌號碼之後就放我走了。
但事後我才知道我的機車強制責任險可以理賠對方的維修費用,但我當時因為在趕時間上班所以沒有叫警察,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該怎麼做才能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萬一對方事後跟我說,維修的費用不只4000,要我額外出錢,我該怎麼辦?
(我自己右小腿整片淤青,但沒去看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