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哩份合約是否有違合約公平原則?

2012-06-09 1:46 am
我想問哩份合約是否有違合約公平原則?
如果買方真係臨時話唔買,咁係咪會按照合作上 只賠一萬呢?
我可以點做呢?

我係地產公司簽署 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時,由於買方提出要求,
經紀於 臨時買賣合約 備註欄 寫上 :
<如買家不能做按揭,雙方協議只需支付一萬元作為賠償給業主,
而雙方不需支付佣金。>
當時我都有係 備註加簽 ,並己收取臨時訂金5萬。

回答 (2)

2012-06-09 12:00 pm
✔ 最佳答案
Unfortunately, the clause of the contract is valid, based on what you have mentioned.

What you can really do is ask the buyer to prove that the bank actually deny the mortgage application to make sure.
2012-06-09 6:04 pm
Gary 博士的答案非常對!
由於合約經雙方同意並簽署,故按其細則去執行是合理的!
如認為條款不公平,當日便應該提出更不應簽署!
在這事上匿名 網友的經驗似乎不足夠,反正並無損失兼沒收訂金一萬,錢是賺少了卻當是吸收經驗好了!

當然亦可如 Gary 博士所言,要求對方提供銀行拒絕承辦按揭的明證,以免對方隨口胡謅其實想反悔!或試圖以較少的損失去限制你將物業出售給其他人!如對方無法提供理論上有權強制他完成買賣合約!

收錄日期: 2021-04-24 08:40: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608000051KK0041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