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哩份合約是否有違合約公平原則?
如果買方真係臨時話唔買,咁係咪會按照合作上 只賠一萬呢?
我可以點做呢?
我係地產公司簽署 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時,由於買方提出要求,
經紀於 臨時買賣合約 備註欄 寫上 :
<如買家不能做按揭,雙方協議只需支付一萬元作為賠償給業主,
而雙方不需支付佣金。>
當時我都有係 備註加簽 ,並己收取臨時訂金5萬。
收錄日期: 2021-04-20 12: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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