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To 靛藍
入獄服刑,依規定是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
不是你說的:算非工作人口,免計收入。
2012-06-10 13:24:34 補充:
圖片參考:
http://imgcld.yimg.com/8/n/AC05373955/o/101206080803413869552000.jpg
朋友您好:詳讀您的問題後,以下是一家人提供您參考的見解!我想申請中低收入戶,請問這樣的資格有符合嗎? 答:原本是因版主所供資料不全,不想答題滴,但實在是看不下去了,理由如下:1. 版主媽媽的丈夫在監獄裡服刑,不論是元配或再婚的丈夫,版主媽媽都不算是單親媽媽。(何來單親補助) 2. 依全戶應計人口規定:入獄服刑,是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而不是算無工作能力者,免計收入。(所以入獄服刑的丈夫是不用計算) 3.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所以若以媽媽為申請人的話,基本應計人口有:公公、婆婆、媽媽、您、弟弟) 所以依您家況現就所得方面概算如下:公公、婆婆(?元列計)+媽媽(最低應以基本工資21,000元或勞保月投保額列計)+您(最低應以基本工資18,780元列計)+弟弟(16歲以下~65歲以上,屬無工作能力者,原則上應以0元列計)=以上成員的合計總額,若未超過屏東縣低收入戶申請標準額,10,244元*5=51,220元的話,即符合屏東縣低收入戶資格,若未超過屏東縣低中收入戶申請標準額,15,366元*5=76,830元的話,就符合屏東縣中低收入戶資格。 我 不知道如何申請薪資證明,我跟我媽媽的薪水所得都是直接發給薪水袋,這樣的方式可以資證明嗎? 答:依現行法規:已不需自備全戶的綜合所得稅清單,政府承辦單位自會調閱。應備書表: 一、全戶戶籍謄本(現戶)。 二、原始戶籍謄本。 三、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 四、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五、在學之學生證影本。 六、申請人郵局存簿正面影本。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請參閱】本法所稱有工作能力,指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而無下列情事之一者:一、二十五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學校,致不能工作。二、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三、罹患嚴重傷、病,必須三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四、因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五、獨自扶養六歲以下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致不能工作。六、婦女懷胎六個月以上至分娩後二個月內,致不能工作;或懷胎期間經醫師診斷不宜工作。七、受監護宣告。 【請參閱】中低收入戶及收入核定方法: 如果一家人的回答,不是您所需要的答案時,請務必告知,自會補述或刪除回答內容,特此感謝您!祝您 順心如意
2012-06-11 00:10:59 補充:
是要以我去申請,我爺爺奶奶都去世了。
答:版主很抱歉,並不是故意要追根究底,純粹是解題上的需求,若有冒犯祈請體諒!
若是以您為申請人的話,則應計人口有:媽媽、您。
現就所得方面概算如下:媽媽(最低應以基本工資21,000元或勞保月投保額列計)+您(最低應以基本工資18,780元列計)39,780元/2人=19,890元,不但超過屏東縣低收入戶申請標準額10,244元,所以不符合屏東縣低收入戶資格,也已超過屏東縣低中收入戶申請標準額15,366元,因此也不符合屏東縣中低收入戶資格。
2012-06-11 09:03:54 補充:
To 魏君紫
*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
*非工作人口,免計收入~
實際上意義相同~
真的是相同嗎?你去看靛藍的解答!
*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 是不算人頭。
*非工作人口,免計收入~是算人頭 不算收入。
這樣實際上意義有相同嗎?
對1個腦袋瓜裡思考邏輯方式有問題的人來說:
就算教再多也沒用!
別不懂裝懂,會讓人恥笑滴!
2012-06-11 09:11:32 補充:
但是我弟弟不算是我的直系血親嗎?雖然他爸爸不是我親生爸爸,但媽媽總是我媽媽吧.......
答:您弟跟您的關係是旁系,您弟跟您媽的關係才是直系。
2012-06-13 10:07:47 補充:
To魏君紫
你看不懂裝懂,這下啞口無言了吧!
真的要你展現能力的時候,你卻連1句話也答不上來 ,
不該你講話時倒是廢話連篇,真不知道你是可憐!還是可悲~
早就告訴過你,多行不義必自斃!
終有1天必定會自食惡果、引起公憤滴~
你看連 金毛獅王及眾家弟兄都將起義囉!
2012-06-13 18:38:36 補充:
所以呢?要以我媽申請才算有三個直系血親人口?
我跟我媽合計=21000+18870=39870
39870 / 3 人口 = 13290
這樣雖然沒有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但中低收入戶總有吧?
答: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申請,若以您為申請人的話,還要再列計您媽媽的公公和婆婆。
再請教一個問題,我如果中低收入戶沒有過,可以申請特殊境遇家庭嗎?是否一樣到縣府社會科進行申請?
答:依您媽媽的情況,若配偶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在執行中的話,或可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2012-06-13 18:40:29 補充:
原文:
答: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申請,若以您為申請人的話,還要再列計您媽媽的公公和婆婆。
補正:
答: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申請,若以您媽媽為申請人的話,還要再列計您媽媽的公公和婆婆。
2012-06-14 18:09:00 補充:
樓上009發表意見的小宏 大大,跟超級知識名人~本尊 (同名粉絲增加中) 大大,兩位講得相當好,同樣也都是有見地的正義之士,因為維護正義和正見,而被列入黑名單,連暱稱都被移花接木,目的是想混淆中傷、好引起好友間的敵對,偏偏小宏大大 雖被冒名嫁禍仍未更換暱稱,唯一可分辨的是ID和檔案!
這幫人開分身灌負評的用意,是未了要製造群體反對的假像,夢想他們是知識家的民意代表或發言人,說穿了他們什麼也不是!
2012-06-16 10:08:13 補充:
To Leeven
你可是在講:靛藍大大的症狀嗎?
當心有可能會被關門,然後放人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