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離婚 II, 呈請人要求贍養費, 物業業權轉移

2012-05-31 9:27 am
我希望有認識法律的人士能幫我解答如下疑問, 讓我大概知道一些情況作參考及心理準備之用, 到時候對法庭判決會比較容易接受一些! 謝謝耐心回覆!

1. 贍養費: 呈請人沒有多少資產, 要求每月20k贍養費(過往我每月付家用5k)。本人已失業大半年了, 目前本人的日常生活開支, 供款等都得靠銀行私人貸款, 父母, 兄弟姊妺借錢來維持。 在這情況下, 法庭大概會怎樣安排, 可能判多少贍養費給呈請人? 2. 婚前已累積的個人財產, 例如已完成供款的個人物業或個人儲蓄壽險保單或個人銀行活期儲蓄存款, 是否在婚姻期內都變成婚後雙方共同擁有的資產? 法庭大概會怎樣安排? 3. 婚前開始累積的個人財產, 但在婚姻期內還要供款的個人物業或個人儲蓄壽險保單, 是否都變成婚後雙方共同擁有的資產? 法庭大概會怎樣安排? 4. 婚姻期內產生的資產, 是否不論該些資產全部由男方或女方個人賺取回來, 不論是否以個人名義或聯名持有都會成為婚後雙方共同擁有的資產? 法庭大概會怎樣安排? 5. 物業業權轉移: 呈請人沒有多少資產, 要求唯一婚姻居所業權轉移。本人從一開始就擁有唯一婚姻居所的全部業權, 該物業已供款約18年多, 還有幾個月就完成所有按揭供款。該物業的3成首期, 裝修費用等等當年由我父親支出(已找不到有關單據), 物業從開始就由我弟弟居住及供款(從他的個人銀行戶口轉賬入供樓賬戶供款)約11年多, 直至7年多前呈請人來港與我共同生活我才接手供款約7年多。a. 在這情況下, 法庭大概會怎樣考慮我父親及我弟弟享有該物業多少權益?b. 或者, 我可否將我父親出的錢及我弟弟供款的一部份向法庭申報為我的債務?c. 又或者, 我弟弟可否向我要求討回他11年多的全部供樓支出?d. 由於涉及第三方, 我可否向法庭申請把該物業作為婚前購入物業, 把它剔除出婚後雙方共同財產?e. 以上那一種情況, 我可能會被法庭判轉移一半業權或可能判轉移多少業權給呈請人?f. 或者法庭會否下令我賣出該物業, 得款後分一半賣款或可能判分配多少賣款給呈請人?g. 另外, 填寫”經濟狀況陳述書(表格E)”要求對物業估值, 大概應根據那些條件來估值?

回答 (2)

2012-05-31 11:06 am
✔ 最佳答案
1) 贍養費 - 可以反對20k, 現因失業 (或病..無法工作), 可以比多少, 自己決定. 或$1-都唔比. 亦可一次比幾多..斷尾 (因為分配財產都可作為贍養費). 無理由分完身家, 仲要每個月比錢.

2) 物業 - 只要証明到個物業 -
i) 首期邊個比 (因為咁大筆錢), 理應由你父親戶口轉帳比你(唔會拿現金比你掛).
ii) 由於你只供左7年, 所以基本上, 你細路先係實際為最大業權, 你只係暫時託管, 如果真係要計, 最多可以計呢幾年所供的金額為財產 (大約4成左右)
iii) 你弟弟基本上可以去法庭申請取回有關業權
iv) 若這個case, 你弟弟可以申請反對有關物業作為你的財產一部份, 只要拿到証據就可以.
v) 由于結婚前, 你父親買左個單位, 而你兄弟協議共同供款. (要跟律師商量)
vi) 若法庭判決 - 女方可得業權多少, (或等值現金). 唔一家要賣樓, 可商討分期比.除非佢應允或告你破產.
vii) 物業估價 - 測量師估價 (律師會代辦)

大約分享左一點點, 希望你盡快搵律師處理.
**煩就煩d, 如果唔想比, 就要提出有力証據反對離婚, 然後一點一點反駁贍養費及財產分配等問題.
2012-06-02 5:10 pm
go find a lawyer and ask him to review your case as soon as possible. or u can lose out everything.

收錄日期: 2021-04-30 00:49:4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531000051KK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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