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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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您好:詳讀您的問題後,以下是一家人提供您參考的見解!請問這樣符合申請中低收補助嗎? 答:因欠缺您家的詳細資料,所以很難就所得方面進行概算之,當然也就無法提供較明確的答覆,但建議您還是申請看看!要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需審核財產與所得等三要件:【1】全戶應計人口平均月所得,不可超過各縣、市政府所定的最低生活費。【2】全戶應計人口的動產總額須在各縣、市政府限定的額度內。【3】全戶應計人口的不動產總額應在各縣、市政府的限定內。【以上當中若有一件不符規定的話,就有可能會喪失補助的資格。】備註: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由上列的法規得知,若以您爸爸為申請人的話,則應計人口有:您爸爸+您母親+您和弟弟+爺爺、奶奶;依政府的核算方法,沒報稅不表示應以0元核計工資,所以您媽媽最低應以基本工資18,780元或勞保月投保額核計,凡16歲以上未滿20歲、60歲以上未滿65歲,依核算收入70%核計。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依基本工資18,780×70%=13,146元,但有收入憑證(所得憑單)的收入,超過13,146元時以實際金額計算。 【請參閱】中低收入戶及收入核定方法:
http://sowf.moi.gov.tw/10/9207.htm 如果一家人的回答,不是您所需要的答案時,請務必告知,自會補述或刪除回答內容,特此感謝您!祝您 順心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