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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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您好:詳讀您的問題後,以下是一家人提供您參考的見解!想請問我們可以申請中低收入嗎? 答:若以您先生為申請人的話,全戶應計人口有:您先生、婆婆、您和兩個小孩,現依您的家況就所得方面概算如下:您先生(或以勞保月投保額18,780元核計)+70幾歲的婆婆(屬無工作能力者,應以0元核計)+您(或以勞保月投保額18,780元核計)+兩個16歲以下的小孩(屬無工作能力者,應以0元核計)=37,560元/5人=7,512元/人/月,是在新北市低收入戶限定額度11,832元內,所以應符合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請參閱】新北市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服務說明:新北市低收入戶申請條件,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依據社會救助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一)應計算人口範圍: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一、配偶。二、一親等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第一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一、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三、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四、未與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無扶養事實,且未行使、負擔其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父或母。五、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六、在學領有公費。七、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八、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二)審查標準: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101年即1萬1,832元)。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7萬5,000元(全戶應計人口總額每年未超過75,000元*5人=375,000元)。 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325萬元。(三)生活費補助: 1. 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發給生活費新臺幣1萬1,500元。 2. 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補助生活費新臺幣5,900元,另戶內兒童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2,600元。 3. 三款低收入戶:戶內兒童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2,600元。4. 二、三款列冊之低收入戶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發給在學生活補助費新臺幣5,900元。 5. 列冊低收入戶為身心障礙者,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4,700元、中重度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8,200元;若為列冊年滿65歲以上老人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7,200元。 應備證件 1.全家應計算人口之最近3個月戶籍謄本。2.全家應計算人口之財稅及稅籍資料。3.全家應計算人口之最近1年郵局存簿內頁明細資料。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5.視實際需要檢附其他相關證件:包括國中以上學生證影本、最近3個月內醫院診斷書、服役(刑)證明、房屋租賃契約書、失蹤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失蹤滿6個月證明等。6.郵局追繳同意書。7.切結書。8.有委託申請者,應填具委託書。 申請方式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交付方式 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經公所初審、市府核准後,由公所通知申請人申請結果。處理期限 工作天:44天。 備註欄 繳付與否:免費申請 如果一家人的回答,不是您所需要的答案時,請務必告知,自會補述或刪除回答內容,特此感謝您!祝您 順心如意
2012-05-29 23:28:11 補充:
因我不清楚婆婆的存款部分....如果婆婆的存款超過以下所寫的標準...那不就無法通過了
答:依此案若全戶應計人口動產總額,超過每年375,000元的話,就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
但若動產總額每年未超過112,500元*5人=562,500元的話,或可申請中低收入戶,
至於該如何變通,相信讓您慢慢思考必有所得。
【請參閱】新北市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http://www.sw.ntpc.gov.tw/_file/1588/SG/45254/D.html
2012-05-30 22:12:14 補充:
版主 您好:
甭客氣!同時也感謝您給予服務的機會,希望對您能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