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炮刀械 管制 武士刀 手槍 刑法

2012-05-28 3:01 am
請問若是在網拍購買武士刀 依照槍炮管制條壢˙ 是違法的
因為是對岸在賣所以更不可能有來源合法證明

但是要請問是若是在收到後 將武士刀裡面的刀將它鋸掉 鋸到刀柄也就是說完全無殺傷力ㄌ 因為裡頭刀都被鋸掉了 等於只剩下刀殼跟刀柄而已

若是遇到臨檢請問這樣還有違法嗎?
更新1:

合法持有必須要經過申請 前提來源是台灣合法 已經問過警察ㄌ並不是隨便去買武士刀就可以隨便申請ㄉ 如果你說ㄉ可以 那請告知怎麼申請合法

更新2:

劉文聰 謝謝你 但是刀是大陸買當然沒有給證明所以事非法 但我要問我若是將刀鋸斷了這樣被臨檢還有違法嗎? 就是只剩刀殼跟刀柄而已 抽出來都沒刀了因為磨平(只剩下在刀柄裡面ㄉ但那鋸不掉ㄉ)

更新3:

今天有撥了電話問了警察˙處理此事務ㄉ 他說若刀鋸斷ㄌ它就不具攻擊性 當然沒有違法 就沒有你所謂 ㄉ先禎訊送辦耶 可以請問妳說ㄉ法條是吶一條ㄋ?

回答 (6)

2012-05-28 11:03 pm
✔ 最佳答案
上網拍買武士刀

因武士刀在台灣是管制刀品

因此必須要擁有持有許可證

否則被警察臨檢盤查到 是可以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來處理

武士刀合法來源證明 不是買家要去申請

而是賣給你的賣家要去申請才對 假設賣家申請好後 你上網拍跟他買

他就應該要把刀械來源合法證明隨刀一起給你才對 如果他沒給你

變成你有事而他沒事 因為刀是你的 可是來源合法證明在他手上 所以他沒事

法律上 他可以證明說 他的刀械來源是合法的 而你是違法的 假設他把刀械跟

來源合法證明都一起給你 他沒事 你也沒事 然後你就可以帶著刀跟合法證明去

警局報備並申請擁有許可證了

如果還是不了解 你可以先上網去看警政署全球資訊網 看一下規定

2012-05-28 22:09:21 補充:
這樣的話 你不要上網拍買 台灣有很多刀劍精品店

你直接在台灣的實體店買然後在去申請擁有許可執照就好了

這樣手續比較簡便 也比較不會浪費時間跟錢

因為你去刀劍精品店實體店面買 店家會給你合法來源證明

到時候你在拿此證明跟攜帶刀到警局報備跟申請收藏執照就好了

武士刀 在台灣 不管你有沒開封 就是管制品 想要持有 就必須申請執照

就算你把刀用電鋸砍斷 還是一樣違法 只要你在公共場合裸露沒用東西裝 不管是刀

柄 還是刀鞘 一樣被臨檢到 就是直接先偵訊然後移送法辦

不想惹麻煩 乖乖遵守用東西裝著攜帶出門吧
參考: 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 同上
2012-05-31 7:03 pm
我家賣刀的
我都不知道有那麼多規定???
解答的可信度............????????????

==?
2012-06-05 6:48 am
你真天真

從國外鋸斷再寄回來,那根本不需要來這發問,那是廢鐵。


如果從國外寄回再鋸斷,那恭囍你,海關會先幫你處理,還輪不到警察
管轄法院在桃園,發監會在戶籍地
這樣夠明白了吧
2012-05-31 1:10 pm
安安,拍謝<br/>

我也不知道唉 幫你推<br/>

祝您早日找到答案<br/>

<a href="http://www.lovelove101.com">充氣娃娃</a>
<br/>

<a href="http://www.lovelove101.com/category.php?id=15">
<img src="http://www.lovelove101.com/data/afficheimg/1337269267042722250.jpg">
</a><br/>

<font style="color: rgb(255, 255, 255); font-size: 13px;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qqqqqqqqqqq
qqqqqqqqqqq
qqqqqqqqqqq
qqqqqqqqqqq
qqqqqqqqqqq
qqqqqqqqqqq
qqqqqqqqqqq
</font>
2012-05-30 12:56 pm
安安,拍謝我也不知道唉 幫你推祝您早日找到答案充氣娃娃
圖片參考:http://www.lovelove101.com/data/afficheimg/1337269267042722250.jpg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012-05-28 6:37 am
你把一支刀買來,然後把它鋸斷,
跟你把IPhone買來,然後把裡面的東西拔光剩外殼,
相較之下有甚麼差別?




要合法持有武士刀不是不行,
諮詢一下就知道怎麼做了,
何必做這種矛盾又有可能犯法的行為?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36: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527000010KK0668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