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之後幾耐先可以拎強積金~

2012-05-25 7:16 am
破產之後幾耐先可以拎強積金~本人2008年6月17日破產~現在2012年5月...快完結破產啦想知過一,二個月之後可以拎番d強積金嗎??

回答 (3)

2012-05-25 3:31 pm
✔ 最佳答案
按照現行法例,簡單而言,成員可於以情況提取MPF供款:

(1) 已達到退休年齡的人(65歲);
(2) 年齡60歲而提早退休;
(3)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4)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5) 計劃成員死亡

第二和三項需要提供宣誓證明,第四項則需要執業醫生發出的證明。

除非你已乎合以上任何一個條件,否則破產後是不能提早拿錢的。假如你已合資格,請注意你的破產令要求那時開始才不用將資產償還欠款,才要求取回強積金,如有其他問題,可和我聯絡再給予協助。

2012-05-25 23:22:09 補充:
正確,假如你已乎合5個條件的其中一個而又解除了破產令,你是可即時提取資產。但要注意一點,現行強積金條例規定,提取強積金是要整筆一次性完成,不能分批提款。以現時歐債危機、股市低迷情況下,除非你的供款是投放在債券或現金基金,而你又無其他選擇解決經濟問題,否則應等市況回升時才提取基金。
2012-05-26 5:10 am
如果我的破產令已經解除就可以提出強積金嗎??
Kiefer 網友的意見正確!
尤其是在真要提取強積金時,先要確定 yvonne 網友的破產令確已於期滿時自動解除!否則如仍在破產期間而自行將強積金提取,將失去強積金條例的保護,已提取的強積金將會被破產管理署充公!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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