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別人出櫃犯法嗎?

2012-05-25 2:00 am
朱慧珍今天在記者會上拿出象徵同志的彩虹旗,證實了先前周刊的傳言,並稱呼朱安婕「My boy(我的男孩)。」她也哀悽的說:「蘇小姐,謝謝你讓我女兒愛妳。林女士,謝謝妳對我女兒的照顧。」但也透露朱安婕生前最後的通聯紀錄,就是打給二人,似乎是為同志三角情所困。對此朱慧珍說:「我真的沒有怪妳們,我尊重我女兒的決定。」,但仍不住崩潰:「我真的很想知道,妳們到底跟她說了什麼。」

朱慧珍說曾與女兒約好要到紐約時代廣場上搖旗吶喊,接著拿出象徵同志的彩虹旗,爆淚揮喊:「朱安婕,妳出櫃了,媽媽幫妳出櫃了!」

朱慧珍替蘇小姐和林女士出櫃犯法嗎?
更新1:

經查林女士是蘇小姐的媽,非同志三角情。 蘇小姐拒絕朱安婕的求愛,是否同志未明。

回答 (4)

2012-05-26 5:51 pm
✔ 最佳答案
沒徵得對方同意, 而讓曝光人身感不適, 我覺的這是可以提告的..

但是您提到的

朱慧珍替蘇小姐和林女士出櫃犯法嗎?

我覺的沒有指名道姓, 聰明的人不會對號入座
那就不行成"替對方出櫃了"何來犯法之說??

2012-06-03 7:29 pm
我國法律並沒有限制同性相愛 所以無犯罪之虞
而林.蘇女士 是指誰?? 所以也無誹謗問題
2012-05-25 4:25 pm
若這樣也能構成犯罪事實的話,那目前的台灣恐怕跟戒嚴時期沒啥分別了......
2012-05-25 2:50 am
誰知道蘇小姐跟林女士是誰啊,所以沒有違法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38: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524000015KK0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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