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一般認為,政府的收入保障主要有以下三類的策略一、全民性;給予符合條件者款項以滿足其需要,而無須經濟能力審核或理會其供款條件。這種方式最能體現基本的公民權利精神,亦最有潛能矯正不平等的資源分配情況;二、市場成就性:領取資格及保障水平與勞動力市場的參與及收入水平掛勾,將勞動局限為用工資形式支付的的經濟活動,為符合供款時間及提取條件的僱員提供保障。例子如強制性私營公積金計劃,把退休保障水平同勞動力市場的地位和收入掛勾,延續不公平的財富分配,除了不能為現時年長者提供即時的退休保障外,也無法為大部份的市民包括低收入工人、家庭主婦、傷殘人士等提供退休保障;三、剩餘性:援助被經濟能力審核界定為合乎資格的申請人,這種策略很多時被視為是對「最不能自助者」的救濟,他/她們好像只配獲得剩餘的資源,而過程又往往對申請者充滿標籤,有需要人士為了保存尊嚴寧願不去申請,因此期望它能解決貧窮問題是不設實際的。本港的綜援制度一直以來就是一個這樣的制度。收入保障策略的主要目的,應是糾正積極不干預政策下所掩蓋的資源不平等分配,因此評估各種策略的標準,應是它們在多大程度上容許個人或家庭可以享有一個最起碼的合理生活水平。上述原則上以「策略一」最能符合這種社會滿足的原則,「策略二」次之,而「策略三」則由於它的最終目的是要限制需要,因此最不能符合。不過,對婦女來說,是否能夠改變因傳統性別分工下家務勞動造成的經濟依賴,及是否能夠享有同工同酬及平等就業機會的措施,對改變她們的貧窮狀況同樣重要。此外,政府除了透過公共開支再分配市場運作時產生的資源外,也應該透過勞工政策直接約制僱傭條件的方式去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