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半年前我把我的腳踏車暫時停在中壢一家店的外面
一出來發現我的腳踏車**走了
當時卻不知所措,也沒有去報案....
結果最近幾天經過火車站附近某個停腳踏車的地方
發現到疑似是我的腳踏車,可是車子有上鎖
我的車本來前方有個置物架,坐墊被換掉
車身貼紙被撕掉一小部分 (車架上面原本有個黃色的"O",被撕掉了)
以車況來看,應該是被阿勞偷的.....
這台車是我當年從台南老家帶過來的
冷門品牌的大賣場登山車,我相信北部地區應該很難找到同型車才是
....請問我如果現在去報案,沒有有力的證據(相片....)
證據只憑那塊貼紙痕跡的話
還有機會要得回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