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離婚了,是同住一起好?或是搬出去好呢?

2012-05-23 7:33 pm
我跟老公剛離婚,目前還跟他住同一屋簷下,剛辦完離婚的時候,我有跟他說我會搬出去,但礙於工作和住所目前還沒找著,等固定後再搬,他有跟我說“不用搬,住著就好了”,當時我的語氣堅決會搬。

只是目前的心情很繁雜,加上離婚的創傷我也不知該怎麼辦?一、是眼前工作還未定,租房子是一筆費用,但跟他住在一起,似乎也失去離婚的意義,讓他覺得離不離婚都沒什麼不同,反讓做錯事的他更自由,也不會有反省的機會!
二、是對於多年的婚姻仍是不捨和眷戀,真要離開似乎是永遠的離開了,他及他的家人常常傷我,尤其是他從來也不會為我著想,後又跟異性糾纏不清或是出入聲色場所,我是因此才不得不離。
離婚後的悲傷,讓我的動力停頓了,一方面要找工作,一方面又得自我療傷,結婚後完全把重心放在家庭,自己也沒什麼朋友,娘家也是問題多自身難保,真不知自己的下一步要怎麼走?搬不搬出去,我很猶豫和茫然?
更新1:

娘家沒得住,大哥嫂不孝,母親還委屈跟他們住。 這房子是登記我的名字,不過條件是得付完給我的30萬生活費,才會過戶給他。沒跟婆家住。

更新2:

非常謝謝大家熱心的建言

回答 (13)

2012-05-23 7:59 pm
✔ 最佳答案
板大:
看到你的離婚理由!很感傷!

尤其是↓
後又跟異性糾纏不清或是出入聲色場所,我是因此才不得不離。

唉!這種確實要分開才能夠給彼此空間,板大可以的話,還是搬出去住好了

以免.......(其他網友都回答的很棒)!

沒錢!可以考慮辛苦點去住學生宿舍(可以跟房東喬依下費用)

或是辛苦點去住救國團宿舍(但是約2~4人住在一間)可是費用很便宜!

ps:我有一個同事也是離婚了,但是她老婆離婚的理由

是:她老婆腳扭傷了,我那位同事沒有表示要載她去上班(她老婆在101

而我同事在新店)的意願,只道歉請老婆坐計程車!

結果:老婆說沒有依靠的感覺,提出離婚了~~且也離婚了
而我那個笨蛋同事也沒有小三‧也沒有家暴!


唉..........為什麼台灣離婚率這麼高,難道離婚=時尚嗎?
2016-01-18 6:17 am
自從失戀後,看到路上成雙成對,就格外放閃,嘴巴瀟灑說只是少一個人來愛,但不可否認還是希望可以多多認識新的朋友,
往認真爬文3個月以上,終於找到隱藏在網路中,傳說中的李姐,
在今年3月初就預約來找,果然是口碑相傳,不做廣告的,我排第3次就遇到雙方非常有感覺的,目前是暫停排約,
李姐那邊可以暫停排約1次,會員時間可以展延拉長時間,也在這段時間可以觀察對方.
推薦給有需要的朋友參考
2012-05-25 9:51 pm
出去上班就可認識新的朋友 既然離婚都有決心了 那還有甚麼不能離開前夫的理由ㄋ
2012-05-25 7:25 pm

搬出去
離開爛泥一堆 才有動力 重新開始
2012-05-24 2:23 am
建議還是先搬走~目前我也是面臨老公喜歡出入聲色場所的問題

會希望能夠對方改變 但是!不可能的 !

除非把我另一隻眼也弄瞎了

我很願意跟你聊聊 如果你願意可以EMAIL給
2012-05-23 9:07 pm
若是還能租得起小套房的話,就搬吧!
而且更能激勵你自己找工作的企圖心.
否則再下去,只會讓你更頹廢...
有了工作,有了自己的薪水...相信我,自然你的傷就會開始療癒了.

沒必要讓自己處於自怨自哀的環境與角色裡.

我也是經歷過許多創傷.
糟蹋自己到每天吃憂鬱症的要跟安眠藥睡覺,後來甚至面臨到,身體上的大傷害(差點截肢).
都是自己自怨自哀的下場.
但我面對了,也接受了.

我還能繼續享受我的生活,你也能!

你想療癒你的傷,第一步,先走出那個家門.

加油!
2012-05-23 8:52 pm

當然是搬出去啊~妳是打算用什麼身分留在哪?
都離婚了還住那兒會被說閒話,更別說他們家人的冷潮熱諷
加上妳沒工作,他們家裡支出和家事妳要幫忙分擔嗎?
他們又該稱呼妳什麼?而且又如此對待妳~真不曉得住在那兒能做什。

妳又不是沒娘家無處去,在家總比在前夫那兒好吧!
至少家裡的人還能做妳的精神支柱,在前夫家妳能擁有什麼?

我也是離過婚的人,相比之下我情況比妳慘多了,失去的比妳更多~
但是我沒因悲傷而失去動力,我還得為了孩子和愛我關心我的人而活。

所以離婚又怎樣?

我剛離婚時幾乎天天以淚洗面,但面對關心我的人時,我是樂觀的~現在有時後難免悲從中來大哭一場,但哭過後,我還是很堅強的繼續工作和照顧我的孩子,而且重要的是,我找到了比前夫更懂得珍惜我的人,朋友也變多了。

妳可以悲傷,但是不能放棄,往後的人生妳一定會過的更美好!

加油~祝福妳
2012-05-23 8:41 pm
我覺得應該先搬出去住,租便宜的套房住,再找個工作做,
就算是臨時的也可以先作,最起碼先有收入。
不然回娘家也可以,已離婚再住在一起也很奇怪,
而且也會讓他的家人覺得你很軟。
2012-05-23 8:31 pm
又不是撕破臉的離婚
基本情誼還是有
這對你們是好事
搞不好30年後
身體病痛還要相互扶持
當不成夫妻當朋友
還可以大方一點幫對方介紹對象
一切還是經濟考量為重
台灣人每3個就一個叫窮
2012-05-23 7:53 pm
離婚並不是兩造去辦個手續就算完成了.後續的生活才是重點.不是一時衝動表示有骨氣.到頭來也是問題多多.現今都已離了.只有努力的找工作.最好能提供食宿的公司.先解決目前的窘境.依妳在夫家的狀況離婚後又住在一起.絕對不是辦法.
2012-05-23 7:47 pm
建議 速找個工作 計時的也 OK
慢慢存錢 ..或向公司預借薪資
先搬出去 吧 ...
2012-05-23 7:44 pm
不破釜沈舟
成不了大器
2012-05-23 7:40 pm
你可以先回娘家阿~~
至少~應該有的住吧~
還有~離婚~~不要悲傷~~因為~你擁有了選擇的權利~不過失去一個不愛你的人而已~~
我們要懂得~為愛我們而我們必須去愛的人活~

總之~~離了~~就該分開~~
這樣~~你才真正是你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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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523000010KK0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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