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員警毆打市民(20點)

2012-05-20 7:29 am
以下由我朋友陳述!

101年5月14日下午13時我正在安瀾橋的網路遊俠網咖打電腦,打到一半警察上樓來盤查,和我要求看證件,我的證件剛好沒帶,我就和員警說我給你身分證字號可以嗎?之後員警查了我的身分之後,就公開的用台語對我說『哩勾五勒用某』(你還有再用藥嗎?)我當時很氣憤,我反問員警,我有列管嗎?我現在正常生活了,雖然我有用藥的前科,你也不該再大庭廣眾之下這樣侮辱我,我現在交的都是正常朋友,他們在一旁會怎麼看待我?結果員警說我沒帶證件,他有權把我帶回警察局查明身分,我就和員警回警察局,員警騎機車,我也騎我自己的機車,我家就在旁邊,所以我順路回家拿了證件,之後到警察局拿證件供員警查證,因為剛剛在網咖的過程,讓我感到不舒服,所以我就說要找他們所長,麻煩他們所長出來,結果安瀾橋派出所的副座,就抽出甩棍,朝我衝過來扭我的手,使我的左手肘嚴重瘀傷,當下我就火大罵了員警三字經大喊,我要去驗傷,因為你弄傷我了!!我走出警察局,想辦法先聯絡某家記者,記者回應我說他們要過來,初步問了我是否有動手員警的臂章編號,我說沒有,之後我又走進派出所詢問,這位副座消極的回答我『你要驗傷就快去驗,你要叫記者就快去叫』,當下我真的火大了,又批哩啪拉罵了一堆三字經和挑釁的字眼,因為我無原無故被打,還要被這樣冷言冷語的對待...這個社會病了嗎?我再次走出派出所打給記者,記者回應問我,至少知道他的姓名吧?我匆匆的掛上電話,第三次走進派出所詢問員警姓名,員警態度依然如此,一付是不關己的樣子,我真的很生氣,所以我又罵了第三次三字經,此時員警4人,一哄而上,將我拉進通往廁所的走廊(此處沒有監視攝影器材),一陣拳打腳踢,過程中我的全身都遭到拳頭的毆打,頭部還被好幾位員警用腳踹,造成我的左頭部瘀青腫脹,右耳撕裂傷一直流血,臉部身上多處擦傷,我感到一陣暈眩...員警4人打完我,所長才從頭上下來,看了看我,說要將我送辦,告我妨礙工務,侮辱官署,我真的覺得非常的不公平以及氣憤,我先被你們侮辱了,只希望你們給個道歉,給我一點安慰的字眼,沒有就算了,還要被動粗,副座1個打就算了,還4個員警圍毆我...打到我整件白色的POLO衫變成紅色的POLO衫,背後還有腳印!!之後我說我身體不舒服,員警才幫我叫消防隊的來幫我看傷口,消防弟兄來的時候,問我怎麼了?怎麼會受傷?此時好多雙眼睛(員警)瞪著我,使我心生恐懼,只好和消防弟兄說,『我是自己跌倒的』,我問消防弟兄傷口有怎樣嗎?消防弟兄說,擦傷而已,擦擦藥包扎一下就好,之後我的女性友人得知消息,也來到派出所,看我被打成這樣,就問員警我怎麼了?員警回答我站不穩,自己去撞到玻璃受傷,此時我的女性友人非常氣憤,他反問員警測謊機你是否敢使用?之後我頭很暈耳朵一直流血,沒辦法製作筆錄,員警一直催促我製作筆錄,製作筆錄過程中,還一度中斷,他們對我使眼色左右我做供,之後將我函送法辦。
到了地檢署,我老實和檢察官說明事發經過,要求檢察官給我一個公道,檢察官當下打給刑事組偵三隊幹員,要求**上到安瀾橋派出所把一整天的監視畫面拷貝下來,也告訴我等等交保出去馬上去驗傷,也請法警幫我把身上的傷先用相機紀錄下來,我也把我身上的白色POLO衫交給檢察官當作證物扣押下來,才離開地檢署。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C08358631/o/151205190990713872302650.jpg

麻煩請熟識法律相關問題者幫忙解答。20點!

回答 (7)

2012-05-20 9:25 am
✔ 最佳答案
警察打人 交由檢察官偵辦釐清!
2016-04-28 1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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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1 2:10 am
龍類
這是我朋友的事
你沒必要在那邊酸
你沒有真正想回答的意思就請你閉上嘴巴!
我來這邊是要找解決辦法 不是讓你越講越糟!
2012-05-21 12:54 am
妍希是個光頭嗎?

不是?那是驗傷單的人體圖示?

你也真是倒楣,幹馬惹警察?警察都串供好了,你就等著被告公然侮辱,侮辱官署,妨礙公務,三條辯不清你沒證據警察有證據的罪。

你都不知道警局只有大門跟槍械庫有監視器嗎?

檢察官當下打給刑事組偵三隊幹員,要求**上到安瀾橋派出所把一整天的監視畫面拷貝下來

這個動作就是替警察解套的動作,誰都知道打人的地方沒錄像,還叫調錄像?

你被忽巄了還不知?

2012-05-20 22:50:12 補充:
你又不是妳朋友,幹了什麼壞事會會告訴你嗎?

碰到你朋友這樣的人,我想這些警察也是很倒楣。

幸好檢察官明察秋毫,看穿你朋友。乎巄妳朋友。

否則警察真是倒楣!

檢察官英明!萬歲!

按讚!
2012-05-20 8:30 pm
您好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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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0 9:15 am
警方是以妨礙公務移送地檢署嗎?

若不清楚 你應該先到地檢署服務台 問清楚

或在開偵查庭時 問 傷害案是否已經併案處理

等移送法院後 在追加起訴警方 該員警 公然侮辱部分

等檢方移送後 申請國賠 而非一般民事求償
2012-05-20 8:44 am
說要找他們所長,麻煩他們所長出來
=
你是說"叫你們所長出來"吧

所長真的被你一叫就出來
我們善良百姓才會不安心哩

2012-05-21 12:13:58 補充:
『哩勾五勒用某』(你還有再用藥嗎?)

哪有提到藥

2012-05-21 17:26:04 補充:
安瀾橋派出所所長林彥樺說,當天是對方一開始即用髒話辱罵員警,對方第三次出言辱罵時,員警才欲逮捕,由於對方情緒激動,擔心他受傷,才欲將對方帶到2樓的偵訊室,因空間狹窄對方又一直掙扎,才會造成對方受傷,至於副所長用甩棍打他等情節,則是完全沒有的事。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40: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519000015KK0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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