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由我朋友陳述!
101年5月14日下午13時我正在安瀾橋的網路遊俠網咖打電腦,打到一半警察上樓來盤查,和我要求看證件,我的證件剛好沒帶,我就和員警說我給你身分證字號可以嗎?之後員警查了我的身分之後,就公開的用台語對我說『哩勾五勒用某』(你還有再用藥嗎?)我當時很氣憤,我反問員警,我有列管嗎?我現在正常生活了,雖然我有用藥的前科,你也不該再大庭廣眾之下這樣侮辱我,我現在交的都是正常朋友,他們在一旁會怎麼看待我?結果員警說我沒帶證件,他有權把我帶回警察局查明身分,我就和員警回警察局,員警騎機車,我也騎我自己的機車,我家就在旁邊,所以我順路回家拿了證件,之後到警察局拿證件供員警查證,因為剛剛在網咖的過程,讓我感到不舒服,所以我就說要找他們所長,麻煩他們所長出來,結果安瀾橋派出所的副座,就抽出甩棍,朝我衝過來扭我的手,使我的左手肘嚴重瘀傷,當下我就火大罵了員警三字經大喊,我要去驗傷,因為你弄傷我了!!我走出警察局,想辦法先聯絡某家記者,記者回應我說他們要過來,初步問了我是否有動手員警的臂章編號,我說沒有,之後我又走進派出所詢問,這位副座消極的回答我『你要驗傷就快去驗,你要叫記者就快去叫』,當下我真的火大了,又批哩啪拉罵了一堆三字經和挑釁的字眼,因為我無原無故被打,還要被這樣冷言冷語的對待...這個社會病了嗎?我再次走出派出所打給記者,記者回應問我,至少知道他的姓名吧?我匆匆的掛上電話,第三次走進派出所詢問員警姓名,員警態度依然如此,一付是不關己的樣子,我真的很生氣,所以我又罵了第三次三字經,此時員警4人,一哄而上,將我拉進通往廁所的走廊(此處沒有監視攝影器材),一陣拳打腳踢,過程中我的全身都遭到拳頭的毆打,頭部還被好幾位員警用腳踹,造成我的左頭部瘀青腫脹,右耳撕裂傷一直流血,臉部身上多處擦傷,我感到一陣暈眩...員警4人打完我,所長才從頭上下來,看了看我,說要將我送辦,告我妨礙工務,侮辱官署,我真的覺得非常的不公平以及氣憤,我先被你們侮辱了,只希望你們給個道歉,給我一點安慰的字眼,沒有就算了,還要被動粗,副座1個打就算了,還4個員警圍毆我...打到我整件白色的POLO衫變成紅色的POLO衫,背後還有腳印!!之後我說我身體不舒服,員警才幫我叫消防隊的來幫我看傷口,消防弟兄來的時候,問我怎麼了?怎麼會受傷?此時好多雙眼睛(員警)瞪著我,使我心生恐懼,只好和消防弟兄說,『我是自己跌倒的』,我問消防弟兄傷口有怎樣嗎?消防弟兄說,擦傷而已,擦擦藥包扎一下就好,之後我的女性友人得知消息,也來到派出所,看我被打成這樣,就問員警我怎麼了?員警回答我站不穩,自己去撞到玻璃受傷,此時我的女性友人非常氣憤,他反問員警測謊機你是否敢使用?之後我頭很暈耳朵一直流血,沒辦法製作筆錄,員警一直催促我製作筆錄,製作筆錄過程中,還一度中斷,他們對我使眼色左右我做供,之後將我函送法辦。
到了地檢署,我老實和檢察官說明事發經過,要求檢察官給我一個公道,檢察官當下打給刑事組偵三隊幹員,要求**上到安瀾橋派出所把一整天的監視畫面拷貝下來,也告訴我等等交保出去馬上去驗傷,也請法警幫我把身上的傷先用相機紀錄下來,我也把我身上的白色POLO衫交給檢察官當作證物扣押下來,才離開地檢署。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C08358631/o/15120519099071387230265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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