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困擾 交通意外事故

2012-05-16 3:53 am
各位先進大家好

有個問題很困擾我

前些日子我女友出了交通意外事故
我女友開車直行
沒注意撞到前方來車
保險公司已經在做車子的初險了

但對發卻事後跟我說
他車子5年後的賣車(事故車與非事故車)中古差價1~2W
要我賠償根本就是要錢嘛

請問這樣合理嗎?

回答 (4)

2012-05-16 8:37 am
✔ 最佳答案
這種請求大概比較少聽過
由於您已經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而且已經在辦理出險了
按照民法的規定 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既然保險公司已經出面理賠了,如果已經回復原狀,她已經無其他合理要求就應該與你達成和解,不然他上法院可能法官也難答應他的要求。
坦白說 他說的是實務上有可能發生的,但是也不能把理賠事件無限上綱。
結論:
合理嗎?看起來是不太合理

2012-05-17 09:45:59 補充:
光憑發問者的描述 就有人可以斷定是後車的完全責任 我只能說做保險的業務員真是神通廣大 無所不能
這裡不是評論誰的過失責任問題 反正有過失就是保險公司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
對方 如果強調五年後要換車 那也等五年後再說了
五年內如果他的車報銷了 那你的錢不是白給他了
我的意思是它可以提出他的主張 但是就讓產險公司跟他談吧
參考: 我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lion-1234/
2015-07-04 1:15 p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q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撞到同方向,同車道的前車,後車完全責任

前車有變換車道 ( 道安 98、99 ) 前車有機位主因

兩車交岔,那就有道安 102 路權的判定問題




如果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就丟給自己的保險公司去談看看
如果沒有買,自己衡量陪對方打官司的時間成本、訴訟成本


對方求償車價貶損,可以
問題在於金額是否合理 ? 依據為何 ?



=
參考: 如果有補充請寫信告知並且附上網址。保險這種東西,不出事不理賠,你都不知道他問題出在哪裡。偏偏很多人又很鐵齒,壞事絕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 (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
2012-05-16 4:18 am
如果 你有第三人責任險 一切交由保險公司去出險 除理 不關你的事

只要 請理賠員出面即可


收錄日期: 2021-04-28 15:51: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515000016KK0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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