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前被遣散咪無左筆公積金? (急急急)

2012-05-14 11:40 pm
本人在2008年7月申請破產,照計本年2012年7月22日呈交最後一次收入支出年報後就一齊申請解除破產令架啦,點知公司要解散我地班員工,做到今個月底咋! 我問過人事部,公司除左遣散筆費用,仲會出埋長期服務金俾我,仲話長期服務金會多過筆公積金(每月都係公司出,我唔駛供)....但筆公積金都要大約3個月後,銀行至開到張票,但銀碼會比長期服務金少囉......我依家最擔心既係,公司都唔知會唔會安排到個職位俾我,同埋以下既問題:
(1) 我係破產期中被公司遣散,咁果筆長期服務金同公積金係咪會被"破產管理局" * 全數 * 沒收?! 我即係一個仙都無? 筆公積金都有約13至14萬架 =.=
(2) 如果被遣散後搵唔到野做,即係失業,係咪都是要被 *全數* 充公架?
(3) 若果公司可以安排到個職位俾我,唔當被遣散的話,咁我兩個多月後可以申請解除破產令, 咁"破產管理局"係咪都依然會扣起我22/7/2012解除破產前既十幾萬架? 若是的話,咁咪又係得個吉?
請問,我可以有咩方法呢?依家全家係得我同家母兩個人,只有我一個有做野,面臨失業同無左成十幾萬既公積金/長期服服金都好慘=.=, 請指教在下. 謝謝.

回答 (1)

✔ 最佳答案

win******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 我係破產期中被公司遣散,咁果筆長期服務金同公積金係咪會被"破產管理局" * 全數 * 沒收?! 我即係一個仙都無?
答:非常抱歉地回應 win****** 網友,你的公積金將會無法保留,依破產法例所規定被破產管理署要求全數充公上繳!

不過其實即使你並非在破產期間獲得發放公積金,縱使在破產期滿後才取得公積金,仍然需要將該筆公積金上繳還債!

因公債金不受破產法例的豁免還款保障(除了小部分得到破產管理署長同意豁免的,如公務員公積金計劃外),祇要你在破產期間便已持有該公積金權益,祇是未到發放階段,則署方會視為是未收取的資產,他日當公積金權益發放時便會依例被追討!

故如果是未受保障的公積金權益,縱使破產期滿後才到期發放,同樣要被破產管理署充公和監控!相反如果是「強積金」賬戶後果便截然不同,祇要破產者在破產期間未到六十五歲的法定提取年齡,加上並未自行以種種藉口提前領取!則強積金權益會受到強積金條例的保護,不會被破產管理署充公抵債,於破產期滿可以保留強積金!



(2) 如果被遣散後搵唔到野做,即係失業,係咪都是要被 *全數* 充公架?
答:當然!破產者有資產依例被充公,跟他是否有工作收入無直接關係!即這是兩回事,有資產便會被充公抵債,不管有否工作收入都如是!



(3) 若果公司可以安排到個職位俾我,唔當被遣散的話,咁我兩個多月後可以申請解除破產令, 咁"破產管理局"係咪都依然會扣起我22/7/2012解除破產前既十幾萬架? 若是的話,咁咪又係得個吉?
答:對!你的理解正確!如上所言,祇要是公積金計劃,則你由破產前累積的截至破產期滿的那部分,都會在公積金發放時被要求充公抵債!你在破產期滿後累積的公積金,才能保留作自用!

還有一點,假設你破產期滿,而署方或受託人,或債權人無主動申請延長你的破產期,並同意你如期解除破產令的話,則你的破產令將會自動解除,無需自行申請解除破產令!



請問,我可以有咩方法呢?依家全家係得我同家母兩個人,只有我一個有做野,面臨失業同無左成十幾萬既公積金/長期服服金都好慘!
答:非常抱歉並無辦法可以得到保留,因這是依據破產法例的規定去行事!而這亦是破產者面對的眾多後果之一!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0 12:48: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514000051KK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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