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往任職過幾間公司(離職),都係用不同的強積金公司供款.
甲公司恆生強積金(2007年)
乙公司宏利強積金(2011年)
丙公司中國銀行強積金(2011年)
丁公司現職的新公司.(2012年)
1.請問可否將甲公司的恆生銀行強積金帶到現職的新公司呢??
即係以後的強積金用番恆生銀行強積金戶口供款.
2.請問可否將乙,丙丁三問公司的強積金合併到甲公司的恆生銀行強積金戶口??
(方便處理)
煩請大家,幫忙解答,十萬個thx!~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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