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申請中低收入戶的問題

2012-05-13 1:28 am
本人今年49歲,與元配生有2子。與大陸女子再婚8年無再生育,已於今年離婚。目前租屋,戶籍內有72歲母親,(她領有殘障補助和租屋津貼)及15歲和13歲學童共4人, 一、每月有薪資入帳26.000元。(但每年均以最低薪資申報綜合所得稅)二、銀行沒有任何存款。(但有給朋友由ITM每月存入現金25.000後馬上轉帳之使用)三、12年中古汽車。(免繳牌照稅)四、元配是否會納入低收入戶的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 請問以上因素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請各位協助解惑,謝謝!

回答 (4)

2012-05-13 7:22 pm
✔ 最佳答案
1~~低收入戶【收入】平均每人每月10244元,(10244X4人)=40976

有申報扣繳憑單~~是有利的~~~~~
如金額超過基本工資,則不再核定工作收入


2~~【動產】存款、投資、汽車~~~~~每人7.5萬,
存款是以【基數】計算,所存入立即領出~~不影響存款。


3~~汽車列入動產,
以殘值計算,通常5年後以折舊的沒甚麼殘值了,
12年中古汽車,幾乎已無殘值。


4~~小孩監護權在男方,滿20歲之前不會計算到小孩的母親(原配)。


***不過因為今年申請是以【99年度家庭收入】計算
~~~~~今年剛離婚,前配偶(陸配)可能會納入計算
(所以才有人講離婚3年才計算不到前配偶)
陸配已結婚8年~~~~應以取得工作權~~所以要計算工作能力核定工作。

桃園縣低收入戶資格:
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content_sn=12010

桃園縣中低收入資格
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id=039&site_content_sn=16424

特殊境遇(中低單親)家庭資格
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id=039&site_content_sn=11645

參閱:低收入戶資格及核定收入




2012-05-13 11:23:25 補充:
http://sowf.moi.gov.tw/10/9207.htm
2012-05-13 6:20 pm
是在男方
戶籍地點在桃園縣
謝謝大大~~
2012-05-13 4:46 pm
版主您好:

請問:小孩的監護權歸您一方嗎?
還有戶籍地是位於哪個縣市?

謝謝!
2012-05-13 4:29 am
2.6萬/4=6500元, 絕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
以樓主為申請人,已離婚之元配,當然不計入...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57: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512000015KK0542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