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在今年3月中在自家巷口發生車禍!!..
由於雙方都是直行車..在都是支道的小十字路口發生!!
由於在路口雙方都沒有停下..而對方疑似車速較快.所以我撞到對方的左後車門!
對方當場就翻車了@@
道安 102
支道理讓主幹道
少車道禮讓多車道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左方車禮讓右方車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上面依序判定下來
如果前幾項無法判定路權
有機會用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左方車 ( 對方主因 )
由於對方是開公司車..說有保乙式全險..所以當時就把車拖回保養場!
乙,賠對方自己的車損
如果你有責任,對方保險公司會找你追償
而我因是10年老車.所以只有保單純的強制險..
車損,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強制險不賠車損
所以對方車損你自己賠,有折舊,過失責任比例攤賠
你的車損,對方有責任你可以求償,也有折舊問題
車禍後..對方的保險公司有打過電話來..同時表示他們自行判定的肇責是21:79 (對方21:我79)
當時我表示..要等到警方的初步判定..
所以我的車一直都沒有修!..
昨天收到初步分析...判定是共同肇責
雙方原因一樣嗎 ?
還是有一方未讓車 ? 未讓車主因
今天聯絡了對方....
他方回應..車子已經修了@@...
他說是公司車..所以已經修好了..
這樣也好,不然營業損失,會讓你頭大 那麼請問..
1. 我現在申請調解..是和對方當事人.還是對方的公司??
都可以
2. 對方已經修車了..所以他報多少?我就要認多少嗎?
折舊
按照過失責任,比例攤賠
所以過失責任很重要
初步分析表,雙方同樣的原因 ( 應該不太可能 ) ?
還是對方左方車未讓右方車 ? ( 對方主因 )
3. 共同肇責的意思是50%/50%嗎?...那是各修各的?還是TOTAL的費用1人1半?
有 A B 互賠
或者 A + B , A B 在比例支付
雙方同意即可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0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0&next=29&l=f&fid=8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0&prev=21&next=19&l=f&fid=7
參考: 如果有補充請寫信告知並且附上網址。保險這種東西,不出事不理賠,你都不知道他問題出在哪裡。偏偏很多人又很鐵齒,壞事絕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 (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