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買二手居屋和細佬分戶問題

2012-05-03 11:34 am
您好:本人現時和弟弟住在公屋,已有7年.本人是屋主,2人都已成年,以下有幾點問題想請教1:如果我想未來幾年後買居屋,我可以是綠表資格嗎?如果可以手續是怎樣?2:將來我買居屋時,用自己名義買,不和弟弟一起住,可以嗎?3:買居屋之後交還現時的公屋,那我弟弟可以住哪呢?或是他自己可以再申請嗎??4:我知道如果要分戶必須2個人都簽名,但如果和弟弟的關係是非常差,真的不適合一起居住,(比如說弟弟經常在外犯案,又在外欠人很多錢,又會帶陌生人回家吸毒等)始終大家以後走的路都不同,如果一起住是很嚴重影響我自己的正常生活的,如果弟弟不願簽名,可以有什麼渠道分戶呢?有什麼機構可協助到嗎?現時我想盡快和弟弟脫離一起住的問題,除了我上面講的幾點外~請問還有其他比較好的方法嗎?謝謝!!

回答 (1)

2012-05-12 2:55 am
✔ 最佳答案

渝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如果我想未來幾年後買居屋,我可以是綠表資格嗎?如果可以手續是怎樣?
答:當然!祇要你是公屋戶主,則當然能以綠表資格去購買居屋物業而無需補地價!

關於詳細的申請手續,因字數繁多恕不盡錄!請自行登入下列房委會網頁中參考!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home-ownership/hos-secondary-market/buying-a-flat/application-procedures/index.html



2:將來我買居屋時,用自己名義買,不和弟弟一起住,可以嗎?
答:可以!申請人可以個人或家庭組合的名義去申請!



3:買居屋之後交還現時的公屋,那我弟弟可以住哪呢?或是他自己可以再申請嗎??
答:假若你購買居屋時,將令弟排除於居屋家庭成員名單之上,則當你成功買入居屋和交回原有公屋單位時,令弟將失去居住權(因他並非戶主祇有公屋家庭成員的身份)!

他當然可以自行申請輪候公屋,祇要他的條件符合申請資格便可!但他如申請單人公屋,則需時相當久,恐怕未能即時解決住屋問題!故如令弟在居住方面有壓力,可以向房署申請恩恤暫住中轉屋!



4:我知道如果要分戶必須2個人都簽名,但如果和弟弟的關係是非常差,真的不適合一起居住,始終大家以後走的路都不同,如果一起住是很嚴重影響我自己的正常生活的,如果弟弟不願簽名,可以有什麼渠道分戶呢?有什麼機構可協助到嗎?
答:一般情況下,房委會不會再接納分戶的申請,以免公屋資源受濫用!如確因家庭問題導致難以共同生活,則可以授權房委會將你們的個案轉介予社會福利署,當通過社署的調查排解和評估後,如社署認為有需要則有可能會向房委會作出推薦獲得恩恤安置!

請參考下列房委會網頁的資料!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common/pdf/about-us/policy-focus/policies-on-public-housing/B10/B10.pdf

參考: 房委會網頁 +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00: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503000051KK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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