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oii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有個租置單位業主同老婆搞緊離婚,請問只有暫准離婚令,可唔可以照樣申請將單位轉名比妻子?
答:答案是不能的,因房委會就租置計劃中的業權轉讓細則中,清楚列明必需提交絕對離婚判令才能辦理轉名的手續!
請參考下列節錄自房委會網頁的資料!
業權轉讓
居者有其屋計劃 / 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 (居屋) / 租者置其屋計劃 (租置計劃) 單位
根據房屋條例,單位除在首次售出日期起計兩年後,經第二市場轉售,或已繳付補價外,是不可自由轉讓物業業權的。但在特殊情形下,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可根據個別情況酌情批核業權轉讓之申請。
一般轉讓業權申請的原因如下:
因離婚或分居而申請將業權轉給配偶
申請須知
申請人必須填報申請書所需的一切資料,否則我們有權拒絕有關申請。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書內說明轉讓業權的原因,並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副本一同遞交,例如:
因離婚 / 分居而申請轉讓業權,必須遞交絕對判令 (離婚) 和法庭命令 / 分居協議的影印本;
申請人須在提交申請書時繳付手續費 (現時為港幣2,430元)。申請即使不獲批准,或申請人擬撤銷申請轉讓業權,已繳交的手續費概不發還。
申請書填妥後,須送交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
房屋資助分處收到所有文件後,一般約在六星期內發信通知申請人申請的結果。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home-ownership/information-for-home-owners/ownership-matters/transfer-of-ownership/index.html
2012-05-06 10:40:38 補充:
如果未正式離婚但搞緊,可唔可以先申請將配偶加入成為聯名業主? 然後有絕對離婚令後轉讓全部業權?
答:不需要!祇要配偶已是家庭居住成員之一,則無需先將她加人成為聯名業主!即物業轉讓可直接轉給配偶或有家庭居住身份的人,而該人不需要是聯名業權人!
參考: 房委會網頁 +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