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如果打官司我有幾大機會拎得反間屋同仔女住嗎?另外,請律師一般要幾多錢?
答:非常抱歉稍遲才看到閣下 的問題,故遲了回覆,請諒!
請問匿名 網友現在跟配偶已經辦理離婚未?如已進行又到那個階段呢?
其實你大可放心,你們的婚約已有三十年,其間雙方的所有資產都會被視為是共同擁有的資產,那在離婚時都要交出來攤分!
即是說,物業雖然並無你作為業權人的名字,而由配偶單獨持有!但離婚時你絕對有權要求攤分這個物業或同等價值的權益,不會因為無名而失去權利(無需律師協助自行向家事法庭的法官作出呈請便可)!這點無庸置疑!
縱使對方於離婚前已將物業售出,你一樣有權要求法官頒令取回某數目的權益給你!但如要全取整間物業則或會有困難,除非你願意支付某數目的樓款去換取全部業權!
而贍養費方面你當然可以如常提出(不管你有否工作或身體狀況如何都可以),法官會按雙方的條件和需要去作出裁決!
由於子女皆已成年,故法官不會特意就子女的撫養權和贍養費作出裁決!
一般情況下不需要依賴律師去辦理離婚的事,除非資產問題非常複雜和數目龐大!如真的委託律師辦理,律師費用隨著不同的律師和案情的複雜程度,而有所不同!總的來說約在五千至二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