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財產 問題 (急)

2012-05-02 9:12 am
結婚有30年,子女都滿18歲
佢30年來只是比左3,4次家用,
我唯有自己去做鐘點守住個家,
現在有D儲蓄。

住的樓當初冇想到會離婚,
所以只有佢個名,冇我個名
現在有兩個子女仲一齊住
佢現在說要把樓賣掉,一亳子都不比我,同埋趕我們出去

如果打官司我有幾大機會拎得反間屋同仔女住嗎?
另外,請律師一般要幾多錢?
更新1:

因為做鐘點的關係,身體出現很多毛病。 可以要求付佢比贍養費嗎?

回答 (2)

2012-05-09 4:32 a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如果打官司我有幾大機會拎得反間屋同仔女住嗎?另外,請律師一般要幾多錢?

答:非常抱歉稍遲才看到閣下 的問題,故遲了回覆,請諒!
請問匿名 網友現在跟配偶已經辦理離婚未?如已進行又到那個階段呢?

其實你大可放心,你們的婚約已有三十年,其間雙方的所有資產都會被視為是共同擁有的資產,那在離婚時都要交出來攤分!

即是說,物業雖然並無你作為業權人的名字,而由配偶單獨持有!但離婚時你絕對有權要求攤分這個物業或同等價值的權益,不會因為無名而失去權利(無需律師協助自行向家事法庭的法官作出呈請便可)!這點無庸置疑!

縱使對方於離婚前已將物業售出,你一樣有權要求法官頒令取回某數目的權益給你!但如要全取整間物業則或會有困難,除非你願意支付某數目的樓款去換取全部業權!

而贍養費方面你當然可以如常提出(不管你有否工作或身體狀況如何都可以),法官會按雙方的條件和需要去作出裁決!

由於子女皆已成年,故法官不會特意就子女的撫養權和贍養費作出裁決!



一般情況下不需要依賴律師去辦理離婚的事,除非資產問題非常複雜和數目龐大!如真的委託律師辦理,律師費用隨著不同的律師和案情的複雜程度,而有所不同!總的來說約在五千至二萬元左右!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2-05-03 1:47 am
請在我的電郵地址留低你的電郵地址,我到時留低我識得的律師的電郵地址給你,你自己找他問問啦!

收錄日期: 2021-04-24 08:42: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502000051KK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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