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有辦法讓他減到一科罰金嗎

2012-05-02 6:28 am
我在101年4月觀察勒戒到5月



101年底12月份..又送我吸食毒品過量的友人 送醫

102年3月警察來家搜索票來家裡

102年4月份又別單位又來搜索

這三件我一件卡到二的另外兩件卡到一.二級的 但都

還沒定案

回答 (6)

2012-05-05 4:46 am
✔ 最佳答案
你好: 你的發問內容很不清楚,無法了解你想說的是什麼,如果當事者本身有被驗出毒品反應,且是一,二級毒品的話,那麼他就必須接受勒戒的處罰,如果是使用三級毒品(例如:K他命)的話,就可以用罰金來處理。 你會想戒毒嗎?你會希望每天提心吊膽的過日子嗎?每天要擔心被警局抓,每天要煩惱被家人念,工作也無法順利正常,這一切只是為了那短暫的假性快樂,我知道你一定也不希望走到這地步,你也只是希望能夠靠那些東西來讓自己壓力不要那麼大,生活不要那麼不快樂,可是...用了它之後,你有得到真正的快樂嗎?把毒品戒了吧,我想當你真正戒掉毒品後,你才會知道真正的快樂是什麼。 我有一個朋友他也是用安非他命和海洛因10年,關也關過了,家人也試過很多方式幫他戒毒,但總是一直失敗,最後是他家人在網路上看到花蓮一家國際級的戒毒中心成效不錯,然後送他到那邊戒毒,後來他真的把毒品真正戒掉了,他現在有很穩定的工作和生活,就連他過去吸毒的朋友來找他,他也可以不為所動、不受誘惑。我有把那家機構的網址找出來,你可以點進去看看,或是打電話給他們咨詢了解一下,我相信對你絕對會有幫助的,加油。http://www.narconon.org.tw/default.aspx新生活教育中心
參考: 我
2012-05-02 5:49 pm
您好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 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立律部落格 : 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2012-05-02 10:51 am
你好像看到鬼.而且好多個,
2012-05-02 8:39 am
你在12月勒戒過一次且再犯,再犯的時間是在5年內,依據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20條的反面解釋,曾經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五年內」再犯者屬累犯 ,就要被起訴判刑了,沒有再讓你執行觀察勒戒了事的機會!

根據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10條第二項,施用第二級毒品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罰金」、「拘役」可判,因此,不可能判「罰金」,只有在宣告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可以「易科罰金」。再者施用第一級毒品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反之,超過六個月以上~三年,就要入監服刑,不能易科罰金!
2012-05-02 7:28 am
今天是101年5月1日。未來的事都發生了。
2012-05-02 7:04 am
你寫的很不清楚ㄝ
方便電話詳談嗎
以我們的專業
應該幫得上忙
信盟法律事務所關心你
別讓自已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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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27 19: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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