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係開鋪頭賣衫的,收入唔穩定,若然申請破產,破產署會如何界定我的還款額?破產後我還可以繼續經營鋪頭嗎?
答:先回答匿名 網友第二部分的問題!即是破產後還可以繼續經營商舖嗎?
這問題要分開來討論!因答案是可以和不可以都有機會!這話怎講?
正常情況下,是不可以!因你在申請破產時,如仍有業務及存貨,署方會要求你將業務和存貨出售以套現,得出的款項將會被充公還債!那生意及存貨都已失去,還要如何營運?!
要破產管理署容許你繼續經營業務,理據祇有一個!
便是你能夠證明和說服署方,讓你繼續經營業務,你的收入會遠較你找其他工作為高!那你收入較多則能上繳還債的款項自然相應增加,這對你還清債務和對債權人能收回債務,是較為有利!
不過由於你的業務祇是賣衫,則相信能獲署方接納的機會較低!因你要買貨才有貨賣,貨物的流轉是未知數,假設容許你投入資金入貨最終未能如期賣出,則變相更損害了債權人的權益,故署方相信不會應允!相反如你提供某些專業知識或技能,則更有機會得到署方接納!
現在回答另一部分,即收入不穩定時如何釐訂生活費和上繳的數字!
假設你成功破產,而收入卻不穩定!不論是自僱還是因種種原因令收入不穩(如開工不足、工作要拆賬或計佣金)!則一般情況下,署方都是依賴你自行申報,甚至在破產周年填寫「每年收入及取得的財產說明書」時,才一併作出申報!
署方會分析你申報的資料,看有否問題和是否需要深入調查!假設署方接受你的申報,則會按你申報的數字和計算開支後,得出你要上繳的數目或無需上繳!
別以為自行申報便可以隨意作出隱瞞,署方是有多個途徑去查核資料的準確性,尤其是這些情況,署方基本上預估申報時必有水分!當真有隱瞞而被署方揭發時,可被刑事檢控,罪成可以判監和留案底,後果遠較破產嚴重得多(破產非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