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簽一年死約定係生約才安全和合法呢 ?
應該簽一年 (死約)定係(生)約才安全和合法呢 ?
事情這樣的,本人的物業已租給現租客巳四年了,會在15/5/2012全部完約,[[最重要係本人想放售此物業]],但現租客又希望繼續租住一年或兩年也可,租客更加答允會配合我,如物業真的成功售出,可提前兩個月通知,租客話會一定搬 ! 現在,我不知道在( 保障業主安全 )的情況下,而又考慮到自己經濟的問題;;我應該與租客簽實一年死約 (再附加條文 ) 還是只簽一年生約才對呢 ?? 當然我也考慮到和擔心,如簽生約的話,租客會隨時走,唉 !都唔知應該點做,請教路 ? 謝謝 !
回答 (7)
租客更加答允會配合我,如物業真的成功售出,可提前兩個月通知,租客話會一定搬 !
從這位 租客的提議可知,他是希望跟你簽一年生約,即你可以簽一年,加上提前2個月通知這個條件就可以了。同時也説明他不希望搬,但你要出售物業,只能不得不要搬。
故此為保證自己的利益,不要簽死約。只簽一年生約。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不能做到最好,只能做到較好。
參考: 經驗
好難架喎,你又要想縛實佢,又想放,咁你一定唔可以簽死約啦
咁如果佢話配合你嘅話,你咪同佢簽短租,三個月個d,一次過俾哂錢個d,仲要同佢講話間唔中會有人黎睇樓,我諗三個月應該會放到掛,隋非你開價開到好高,正常價位個d,應該會放到,如果都放唔到既話,咪再簽多短期三個月囉,佢都講到明話你賣既話一定搬,咁簽短租都無問題架啦,佢點租都係每個月俾咁多,唔會俾多d, 不過係驚佢唔俾客睇樓咁唧。如果佢係都唔俾客睇樓既話,你簽咩都無用啦。唔會有人唔睇樓買樓掛?除非連租約啦,但連租約放,除左個樓價會少d之外,(你都唔想),最重要係佢只可以做五成按揭,未必咁多人會做五成按揭。連租約盤幾難甩貨,除非個價俾市價低好多。
2012-04-30 11:14:08 補充:
而且成交期大約個半月,攪得黎,3個月岩岩好
你係得生約同短租諗咋喎
是想說「連租約放售」吧? 物業和租約綑綁式出售是可以的, 生約死約都可以, 只要買家同意的話就沒問題了, 不過
1. 交收時不是交吉方式進行, 新業主想提前驗樓會非常困難.
2. 新業主不會知道租客有沒有欠租之類的金錢糾紛.
3. 自住業主不能即時入伙, 生約還好些, 死約就沒辦法處理了.
4. 這類連租約樓盤是比較難取得銀行貸款的.
因此, 只有一些想「長期放租物業」的投資客才會考慮這類物業的.
「針無兩頭利」, 想放售的話, 還是建議忍痛放棄短期的租金收益.
「人心隔肚皮」, 如果你當作普通交吉樓盤, 而租客反口的話, 你就會因為無法交吉而被迫違約,
其實你想一路收租一路賣就不如唔交吉出售啦!唔使煩話搞到個租客囉,不過價錢就會比交吉樓低,有辣有唔辣,你要自己衡量~
2012-04-28 23:43:15 補充:
你說得對~所以就有辣有唔辣呀!
無論簽生約或死約, 雙方都應該獲得對等的權利的, 這才符合合約的精神, 如果合約是不平等的, 如有訴訟, 很大機會會不被法庭去承認的。
如果你們要等住賣樓, 也建議只簽生約就算了, 即使租客斷租, 你們亦可以在市場再找新租客, 但如果物業是仍受制於租約的約束, 就好可能會影響到你們未必能如願的出售或者需要以不交吉的形式以較低樓價去出售的!
咩叫做死約再附加條文?咁立死約又有咩意思?呢d附加條文會唔會得到承認?又會唔會兩份條文有優先次序?
即係咁,你請伙計做野,同佢私立合約,你估呢份合約係咪可以凌駕勞工法例呢?
ps:拿,我唔識架,問下咋.
2012-04-28 12:20:49 補充:
總之就小心啦,萬一收左訂賣左層樓,萬一租客又唔肯搬,你自己諗下係邊個有事.
其實你可以 與租客簽實一年死約 (再附加條文 ),然後再以不交
吉形式放售,如放售成功,租約便會留給新業主,但因你不可以給人睇樓,樓價是會低D,但好處是一路放售,一路收租。
收錄日期: 2021-04-17 02: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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