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應否特赦陳水扁?
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4月2日到監獄探視陳水扁,並向馬英九喊話。許信良表示,特赦是憲法給予總統的權利和責任,希望馬英九以高度和智慧特赦扁,「促進台灣社會和諧、消弭藍綠對立」的歷史宿業。
許信良早在2週前點燃了特赦陳水扁議題。 3月15日許信良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要競選下一屆民進黨主席就要做好準備,需負起黨改革的重任,一定會自傷。他建議,為了不讓陳水扁的議題在2016選舉繼續有發揮空間,下屆黨主席應該要主張特赦陳水扁。
許信良拋出議題後,民進黨內意見領袖、中常委、“立委”等,紛紛就特赦陳水扁議題發表個人看法,贊成或反對“特赦”陳水扁的意見都有,民進黨“立委”陳唐山還發起聯署行動,使得民進黨內出現不同論調。讓民進黨中央備感壓力。
針對陳水扁特赦議題延燒,馬英九3月28日表示,“我沒有這樣的考慮。保外就醫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主管機關是監獄,應由主管機關去判斷,我不介入。”
但許信良認為,只要民進黨強力要求特赦陳水扁,就會變成強力的政治問題,馬當局也不得不正視。
特赦,指以行政權免除罪犯全部或部分的服刑。學者認為特赦權的開始始於19世紀的英國君主,在司法獨立以及國會擴權的時代,是少數專屬於君主的特權之一。[1]在不同的國家裡,不同的人或組織有下達特赦令的權利,比如國家元首或者議會。在不同國家裡對特赦令的定義和理解也各不相同。比如有些國家中(如德國),對個人和對一群人的特赦令有不同的稱呼和定義。在有些國家裡,特赦令雖然免除被特赦的人的服刑期或服刑的重度,但它並不表示該人已經無罪了。在另一些國家中,特赦令也免除被特赦者的罪行。頒佈特赦令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幾種:對過去當權者或其助手的特赦令,過去的政府及其政治在一種新的體系下被看做是非法的,但為了保持國家的穩定和團結,對過去政府及其僱員的罪行實行特赦。柬埔寨(對紅色高棉)、南非、智利等國家在近代對其過去的當權者進行過特赦。為了使得一個地區或國家獲得和平而對所有非法武裝組織成員或恐怖組織成員施加的特赦令。在阿富汗、伊拉克等國家施行過這樣的特赦令。由於一定的慶祝活動而對部分(一般罪行比較輕的)罪犯施行的特赦令,這樣的慶祝活動比如國王的生日、皇家婚禮、周年的國慶日等等,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10周年時就曾對清朝廢帝溥儀及部分國軍被俘將領施行特赦。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特赦。由於法律的更改過去被按法律判刑的人可能按新的法律成為無罪的人。在有些國家裡這些人可以被特赦,在其它國家裡也可能有其它的機構可以保證他們不必繼續服刑。
圖片參考:
http://imgcld.yimg.com/8/n/HA06991800/o/70120423001341387339789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