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撞的很嚴重,在家護病房約兩、三星期死亡。
現在,她那邊國家的家屬到台灣來,往那死者當地的某議員接手說她家屬受權讓他處理這件事。
保險約共賠220多萬台幣,其實也夠死者家屬回他國家享福了。
但現在那議員,硬要我們這邊談合解,並要我們也多少賠一些,這……暗指他想x。
我的家人,他把車停路邊是要載貨,大家都停那,等載貨,人也在車上,結果那無駕的人撞過來,死亡……我們有錯嗎?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死者家屬來台灣,就有台灣當地的議員接手,說死者家屬授權給他,要我們合解。
但死者無照駕駛,又是他撞過來的,我們的車也不是停在路邊人沒在車上。。。
台灣法律真的訂定,死者最大,不管她有沒有錯,她死了,就不是她的錯嗎?
因為法律不是很清楚,對方那議員,一直說不合解就法院見之類的話。
我們這邊要怎麼做?如何自保?
更新1:
abc******: 我無奈的不是賠償問題,難道你看不出來,我打 的是議員想來黑吃黑嗎? 他想吃死人財,這才是讓人最不服的地方,但…無奈的又不能多說什麼?
更新2:
九層塔: 因為他不讓我們見死者家屬,而且,他咡到還有別的賠償時,居然髙興的回"真的嗎? 我們沒想逃避什麼,畢竟対就対錯就錯,這不是老百姓說了算。 也不是說逃避就真的可以逃得了, 但不管怎說,継然他都說捧錢去就可談和解,也捧錢去了。 現在就等看他說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