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聖經的文字,哪些該信,哪些不該信。
A:按常理來說 (當然面對版大.....我當然還要再強調一下....是在若聖經無誤的狀態下來說的常理~^^+)
聖經的文字當然是~全~都~該~信~的~^^+
↓
5: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羅馬書)
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羅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2012-04-21 00:54:55 補充:
所以呢~
按我~個~人~的~理~解~乃是這樣↓
保羅已經很清楚-----羅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但保羅也很清楚-----太 5: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這是怎樣的情況呢.....@@+
一、保羅很清楚聖經的誡命是說什麼也~不~能~廢~的~
二、保羅也很清楚沒有律法就沒有過犯 (律法本是外加的)
三、所以綜合一+二.......按保羅的分享作風,他的回應99.9%是~看~人~回~的~^^+
2012-04-21 00:57:52 補充:
加贈補充
三、所以綜合一+二.......按保羅的分享作風,他的回應99.9%是~看~人~回~的~^^+
↓
9:19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9:20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9:21 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 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9:22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哥前)
2012-04-21 01:14:38 補充:
讓我打個比方
11: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A:當時的信仰或民俗認知-------->女人應該蒙著頭才得體或敬畏神(也許因為聖經或遺傳)
有人因不敬畏神而企圖打破規範------>引發保羅的服權柄之論
1:27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A:同性戀明列在〞舊約誡命〞上,保羅更沒有理由支持同性戀
同樣地,有人因不敬畏神而企圖更改誡命------->引發保羅對同性戀的批判
保羅仗的是什麼呢?----------就是外加的律法~^^+
2012-04-21 01:14:46 補充:
接上
那換個角度來看上二段經文
如果有人因〞敬畏神或依靠神〞而沒有做到上面那二段呢? (比如從出生或幾百年後....根本沒有人在蒙頭啦~比如我怎麼做就是無法更改性向啦~就是只能愛同性啦~)
按個人對保羅的~理~解~.......他應該會翻轉為--->信心的教導~^^+
↓
羅 14:22 你有信心,就當在 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2012-04-21 01:19:06 補充:
順帶一提
總得來說啊
一切的誡命都是------------------>要使惡人知罪並受神的審判罷了~^^+
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11:30 你們從前不順服 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
11:31 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
11:32 因為 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羅馬書)
2012-04-21 01:21:47 補充:
順帶一提
總得來說啊
一切的誡命都是------------------>要使惡人知罪並受神的審判罷了~^^+
↓
18:13 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8: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PS:比如那種強調同性戀是上不了天堂......又自己搞同性戀的啊.......他就很危險嚕~^^+
2012-04-21 01:31:42 補充:
順帶一提
我個人是比較好奇〞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是指什麼報應.....@@?
不可能是愛滋病啊~因為那時應該還沒有愛滋不是嗎~^^+
2012-04-21 06:17:57 補充:
Q:我們現代人何以有選擇性地遵守?
A:.....真要說起來也不是現代人才選擇性遵守......@@.....打從出埃及就如此了吧~^^+
(請參看大衛與參孫等舊約人物的記載)
Q:再次強調,同性戀在我們現在來看是一種心理異常的行為,
A:有嗎........@@?個人倒比較覺得是~異~性~戀~或教育者教導這是種心理異常的行為......@@ (正可謂沒有人喜歡自己被別人當成是變態呀)
個人覺得這乃是一種〞以多勝少〞的現象 (古希臘以此為美德~自然不會對這樣的行為進行批判..........但別的國家是否也如此想呢??.....教育是會改變人的思考的....^^+)
2012-04-21 06:18:53 補充:
順帶一提
當然在〞神要使以色列與萬民有分別〞的規範下......這樣的行為~也實在被列入〞犯了神的誡命〞的範疇下了~^^+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2012400625
而大衛怎麼說呢?
32:1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32:2 凡心裏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又說
詩 19:12 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
2012-04-21 06:19:33 補充:
SO 凡人的智慧確實可以對聖經的詮釋做信心的抉擇 (不過通常都會選錯..)
不如說.......聖經的誡命就像一個〞天羅地網〞,同一條誡命---->可以使人敬畏神(如遵守而愛人)----->也可以使人不敬畏神(如遵守而害人)
如何拿捏?就要靠在敬畏神的智慧之下-------->去捨彼求此地尋求神的赦免了~^^+
雅 2:13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2012-04-21 06:19:50 補充:
所以摩西說啥?
申 6:18 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並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那美地,
意思就是--------->只要那位設立律法的不算為有罪----->犯了律法也不算有罪(被赦免啦)
SO....祭司與教師------->正是在敬畏神的~重~責~下,要負起從與不從律法的判斷呀~(也就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2012-04-21 06:19:55 補充:
↓
6:20 他們進了撒馬利亞,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開這些人的眼目,使他們能看見。」耶和華開他們的眼目,他們就看見了,不料,是在撒馬利亞的城中。
6:21 以色列王見了他們,就問以利沙說:「我父啊,我可以擊殺他們嗎?」
6:22 回答說:「不可擊殺他們!就是你用刀用弓擄來的,豈可擊殺他們嗎(或譯:也不可擊殺,何況這些人呢)?當在他們面前設擺飲食,使他們吃喝回到他們的主人那裏。」
(列王記下)
2012-04-21 06:34:32 補充:
順帶一提
嚴格說起來......被神的誡命綁最緊的(也就是絕不可犯的....)
就是---------->祭司與牧人~^^+
(這不是說其他人犯了就沒罪喔.....而是說----->神的僕人犯了幾乎是不得赦免的~^^+)
雅 3:1 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
↓
羅 2:23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 神嗎?
PS:那小羊呢?
↓
太 9:36 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
2012-04-21 07:20:48 補充:
順帶一提
神的誡命與主權,按世人的說法--------->乃君主制------->而不是民主制或共產制之類的------->更不是所謂的〞,皇帝犯法與庶民同罪〞........@@
那個君就是神------>那個主也是神------->當然是指英明的君主啦
所以啊~對犯了神的誡命是否就~一~定~有~罪~來說.....其實是沒有100%的肯定答案的喔.......@@+
所以若沒有跳脫上述的〞捆綁邏輯〞......也就容易用捆綁邏輯去捆綁別人或自己......更甚而進一步----->批判神
詩 115:3 然而,我們的 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
2012-04-22 02:22:46 補充:
Q:義人的心,思量如何回答;惡人的口吐出惡言。
A:真要說起來..........箴言並不屬於~誡命律法~乃是屬於~智慧言語.....@@
誡命律法一般是指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奉神的命為他們所定的律例典章...........@@+
(也就是所謂的~律~法~書~)
申 30:9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 神,他必使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
2012-04-22 02:33:21 補充:
箴言呢...........乃是在〞律法規範下〞所沿伸出來的智慧
↓
王上 3:28 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見他心裏有 神的智慧,能以斷案。
所以真要說起來.......誡命律法裡還真的沒有這個規範呢.....@@
不過在〞智慧的引導下〞........所羅門王當然明白惡人的口必吐出惡言了~^^+
而義人的口必吐出義言........重點是誰為義?誰為惡?用〞言辭表達卻是看不出來的喔~
2012-04-22 02:44:28 補充:
而義人的口必吐出義言........重點是誰為義?誰為惡?用〞言辭表達〞卻是看不出來的喔~
↓
太 3:7 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
↓
太 23:33 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
SO........正如我前面所提的---正可謂沒有人喜歡自己被別人當成是變態呀
2012-04-22 02:44:47 補充:
順帶一提
但同性戀是不是真的是---心理異常----?說別人心理異常是不是如同罵人是垃圾一樣~惡~言~.......我想當事人的心裡是最感受良深的了~^^+
(所以法利賽人才會恨耶穌恨的牙癢癢的.....呵,因為就言辭表達來看.....耶穌對他們的形容,已構成〞惡言〞的要件~)
2012-04-22 03:03:50 補充:
Q:是否聖經文字必須因時因地制宜,是否聖經的文字不必然放諸四海皆準,
A:個人認為乃是必須用~愛~做標準,而去決定遵不遵守
讓我打個比方:大家都在打壓同性戀的時候,就不要呆呆跑去加一腳,這樣的話就跟以前納粹打壓猶太人沒有二樣.......@@+
2012-04-22 03:04:35 補充:
Q:而不能依照文字上說上帝造了一男一女,就如實地相信人類是這麼來的;
一男一女都為上帝所造,那不成了亂倫了?
A:這個問題由於直到〞耶穌傳道跟使徒書信〞,也還是以此為人類起源的標準,所以在沒有~充足証明下,身為〞基督徒〞,當然還是以此為起源了~^^+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0062402338
PS:反正人口都1X億了....就算真的是一男一女生出來的......也早就變成超大樹了.....@@+ (這叫遠遠遠.....非常遠的四海皆兄弟,800年前是一家人~)
PS:就分享到此了
2012-04-23 00:18:59 補充:
Q:申命書是誡命,這應該沒有異論吧?
A:沒錯呀~確實是誡命呀~^^+
所以版大就能發現.....幾乎沒有人能全守誡命呀......@@+
讓我舉個例子↓
太 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PS:耶穌從來也沒有否認犯誡命的必被治死,誡命就是〞絕對性〞,就像犯了憲法就要坐牢或罰款一樣
這就帶出一個事實-------->沒有人能全守誡命......@@+
對於不能守誡命耶穌又怎麼回答呢?
↓
約 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2012-04-23 00:25:43 補充:
接上
這樣看來--------->只有無罪的人才能執行〞治死〞的行為,所以不是誡命既絕對,任何人就能加害於他人身上,所以我才說---->必須用~愛~做標準
Q:我不覺得這符合一般人解經的方法,
A:確實不符合一般人的解經方法~^^+
要我來說一般人的解經方法是挑好捨壞,我是乾脆承認我做不到啦~^^+
就像版大所說的:聖經應該是絕對的真......既是真.....不就該殺羊獻祭嗎.....@@?
2012-04-23 00:31:34 補充:
順帶一提
Q:有部分內容是僅供參考的話,那聖經是否就失去了絕對性?
聖經應該是絕對的真吧?
A:這個疑問有個很大的爭議.........什麼才是〞聖經〞......@@+
對新教徒來說,聖經是指〞新舊約全書〞,對天主教徒來說,聖經還外加〞其他的書〞,對猶太人來說,聖經裡並沒有〞新約全書〞.....以下邏輯版大自己可以理解的....
所以確實聖經是絕對的真.........問題是哪些才是屬~聖~經就很難分了~^^+
每個信仰說的都嘛不太一樣.....呵
2012-04-23 00:34:41 補充:
Q:那就是說,聖經裡頭除了誡命律法,風俗和智慧都僅供參考?
所以才有人跳出來罵人家是垃圾?
A:按我的理解就是這樣~^^++
就好比都市人常常會受不了土包子常常三字經不離口呀~^^+
(喔...上面那段話是我比喻用的...會說三字經的人不要K我喔.....@@+)
2012-04-23 00:43:09 補充:
↓
Q:那就是說,聖經裡頭除了誡命律法,風俗和智慧都僅供參考?
所以才有人跳出來罵人家是垃圾?
A:按我的理解就是這樣~^^++
就比有人跳出來罵人家是垃圾,人家如果明知自己是對的,知道自己絕不是垃圾,那他就會對〞有人〞不予理會~^^+
為啥?在他看來垃圾其實是那個〞有人〞......只是他沒說他是垃圾罷了...@@+
2012-04-23 00:54:56 補充:
加贈補充
對新教徒來說,聖經是指〞新舊約全書〞,對天主教徒來說,聖經還外加〞其他的書〞,對猶太人來說,聖經裡並沒有〞新約全書〞.....以下邏輯版大自己可以理解的....
↓
對大衛來說.........根本就沒有箴言........(因為箴言是他兒子所羅門寫的....)
2012-04-23 01:21:29 補充:
Q:我們沒有人可以全部守住誡命,表示我們都有罪;既然都有罪,就沒必要去指責他人的罪。
用[愛]感化,才是神要我們行的意思;懲罰在祂,不在我們。
我們的罪都來不及解決了,對吧?
A:版大你說的是呀~^^+
可惜的是我們常常在有罪中指責別人的罪........@@+
那如果因此而受人指責........個人是覺得那也是該得的了.......^^+
2012-04-23 01:26:03 補充:
Q:那神,就不單只是聖經文字上顯明的那位耶和華,包括祂用各種面目,不同引導方式,去指引的其他國族文化在內。
誰能知道並確定祂的計畫與真面目呢?
只有耶穌才能吧。
A:版大說得是~^^+ (要我來說,我只知道在聖經裡神顯示自己是耶和華,至於聖經以外的.......我就不想去妄加猜想....阿災神怎麼做事的呢....@@?)
這點保羅也有提到了↓
5:12 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
5:13 至於外人有 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所以保羅才會說-----林前 13: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2012-04-23 01:40:26 補充:
Q:當愛你的敵人,對吧?
A:你說的是~^^+
因為這正是耶穌傳道時有提到的一點 (一般基督徒就以此為基督信仰的誡命了)
5: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5: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5:45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馬太)
2012-04-23 02:19:37 補充:
Q:要說中國的古聖哲人沒有受到聖靈啟示,是不公平的。
A:個人是很喜歡中國的古聖哲人........@@+
其實我個人是認為聖經的道跟中國的很多智慧很相合
(也許信仰不一樣,說穿了就是起源不同)
但對是非善惡卻是雷同的~^^+
可惜的是井水常常跑去犯河水......
以至於演變成水火不容了.............@@
PS:搞不好古聖哲人才不愛言怪力亂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