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警方查獲吸食毒品.如何減輕刑期

2012-04-19 3:06 am
我與男友將吸食毒品過量的友人送醫.

警察來時..我們有坦承吸食

而後我們也有協助警方辦案.逮賣毒品給我們的人

我們也很積極的提供他的真實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車牌號碼

甚至去探對方的位置.讓警方可以直接人贓俱獲

警方也兩大隊人馬在外埋伏

但警方卻突然撤隊 說要留到過年後

可是他們卻一點動作也沒有

我與男友接到的起訴書.反而說我們是在飯店裡被查獲.

單子上完全沒提到我們配合警方辦案的事

我今日又接到開庭通知,請問我們還能.獲減刑嗎?

請問我們並非當場被逮獲吸毒.且警方在院盤問時.我們也坦承吸毒

算自首嗎..



更新1:

不是我們提供的.現在法院是起訴我們吸食而已

更新2:

請問這樣為什麼不算自首?

更新3:

那開庭時我該怎麼說對我會比較有利 因為我與男友都勒戒過 會盼很重嗎? 我和男友友有定時去醫院看菸酒藥癮科看醫生.這對我們有力嗎

更新4:

在吸食過量朋友死後,想起家中還有孩子.對毒品也有所覺悟.醫院開的戒毒癮的藥.才開 始有效果.法院單子就來ㄌ.我並非怕被關.而是我是單 親家庭.想起孩子們沒人幫我帶.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又加上法律我一俏不通.請各位大大幫幫忙

更新5:

可是我朋友死後.為了要釐清死因.我們有帶警方去附近掉監視器.和回飯店"事發現場" 警方也在垃圾桶內搜出吸食器並未搜到毒品. PS我與男友吸食的是二級毒品

更新6:

我收到法院通知上是簡易判決.可是起訴書及開庭單都沒提到自首及與警方配合的事 .我本身不太會表達自己的意見.我很擔心開庭那天完全沒替自己辯解.那我需不需要 寫份答辯狀

更新7:

謝謝 各位大大提供我一些相關資訊.不管會不會被關.我都一定會將毒品戒掉 謝謝

回答 (4)

2012-04-19 3:35 am
✔ 最佳答案
不算自首,所以,不符合減刑要件。
檢察官只是針對你們「吸食」毒品的事實起訴,至於你們協助警察而順利
破案,看法院要不要減刑囉。

至於為什麼警方會忽然撤隊,可能是有他們的考量。但是日後破案,你們
也可能會調去當證人,證明你們的毒品來源。

而且那個人為什麼會吸毒過量?這還是一個疑點,如果那個人是因為你們
提供毒品,那麼你們的罪可大條了。如果毒品還是他自己帶來的,你們的
罪責就相對比較輕。


2012-04-19 12:56:45 補充:
那不是你們提供的,就好,就只算吸食的部份。

為什麼不是自首?因為,吸毒過量的那個人,
因此送醫,醫師報了警,所以犯罪行為已被警察
知道了。警察來時,看到你們,而你們「才」坦
承,確實有吸毒,與自首要件不符。

自首要件是,偵查機關尚未知悉犯人或犯罪事實
時,而他自己跑去偵查機關承認該案件是自己做
的,然後交付犯罪器物或所得,並願意接受司法
審判。

有勒戒過,你還不改,還要繼續吸毒?顯然的,
難收矯治之效。只好入監囉。

不要再去碰毒品了,傷身又無前途,請能戒毒,
如此妳的前途才有光明啊!

2012-04-20 10:33:01 補充:
都為人母了還這麼不會想,還要去吸毒?那你現在看看
,日後小孩要誰照顧?

有定時去醫院看菸酒藥癮科看醫生,結果卻是一邊去戒
毒,一邊偷吸毒,那你覺得你把這個來當有力證據,檢
察官或法院會採信你「真的有心想戒毒」的嗎?

簡易判決還好啦!代表可以判二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如
果你請求法院給你緩刑是有這個機會啦。你就向法官聲
稱願意戒毒,法院通常是會幫你的。

但希望你能覺悟,下定決心就是要戒毒,吸毒或施打毒
品都是不歸路。

一吸毒成千古恨,再回首已骷髏身。
2012-04-22 9:32 pm
你好以下法律協助你諮詢第十一條 1.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2.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等等2.意圖販賣而持有者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以下罰金。3.意圖販賣而持有者第三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以下罰金。因為許多療養院及戒毒機構、多年來無法協助民眾戒毒癮、現在能找到很好的方法與解藥、家人可以參考、以下點入也全方位協助你找出方法與財團法人有免費律師、也記得協助他如何就業、但請詳讀、如果他願意戒毒、警方不會介入、但必須證明他有無就醫。參考獲選答案區域、他們不移除問題、還是有人權的問題、家人要給他鼓勵、請家人同心協力別輕易放棄家人、因為過去沒有找到好方法、請家人好好把握機會、也把吸毒同伴或販毒找出或傳給吸毒者去戒毒癮、需大家同心協力、反毒害、你可以密報販毒者減少再有人受害、密報警方有保護的義務、也注意戒斷期間會怕吵、毒物會擾亂你腦神經、完成戒毒之後的就業問題可參加政府舉辦、(職訓e網)或救國團職訓或書籍專科參考、多些專業知識、對工作會順利些、對學習會容易些。 讓誤入岐途的人、有重新做人的機會。
找有效心理醫生 談談或張 老師輔導或專科醫生檢查、(做情緒的管理)選擇有效宗教信仰讓你有心靈寄託。財團法人基金會網址律師諮詢比較專業http://www.laf.org.tw/laf2010/big5/index.php職訓e網、救國團或買專科書、對工作與學業會容易些。http://www.etraining.gov.tw/大麻、海洛英、古柯鹼、安非他命、迷幻藥、鎮靜劑、安眠藥、巴比妥、LSD…等 都會引響中樞神經有許多不同反應、如瞳孔、緊縮、(情緒低落)憂鬱症)、抗奮或哀傷、進而歇斯底里、動作遲緩、步履蹣跚、體內脫水、眼臉下垂、夢囈、搔癢…等等 異於常人現象、不單是副做用而已、如不告訴你、不知無形中的轉變。精神科更名為身心科或心理科、開立藥物是毒品、純粹心理醫生、不能開藥。
《可進入相關部落格、有完整介紹何謂憂鬱症與安眠藥與毒品》http://tw.myblog.yahoo.com/jw!Rn9.fr.QHw7HpJLNZXwqRvhT5axqnCxDdixP所有列管毒品解藥通用、戒毒、排毒、憂鬱症與戒毒補充健康食品、B群功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Rn9.fr.QHw7HpJLNZXwqRvhT5axqnCxDdixP/article?mid=12&prev=13&l=f&fid=10《轉腦神經內外科、肝膽胃腸科、內科》戒毒、烤箱與蒸氣、排毒http://tw.myblog.yahoo.com/jw!Rn9.fr.QHw7HpJLNZXwqRvhT5axqnCxDdixP【警告】請勿自己停止服用精神科藥物,自己停藥可能造成危險,民眾應該尋求 精神科之外的醫師協助停藥,請找其他醫科的醫師協助停藥。國際心理健康領域守護者獲選知識答案區域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6112004821精神觀察者部落格 匯集所有醫療資源http://tw.myblog.yahoo.com/watch-psych國際心理健康領域守護者獲選知識答案區域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6112004821http://tw.group.knowledge.yahoo.com/cchr-taiwan/參考資料鄭醫生部落格 排毒專區http://tw.myblog.yahoo.com/delightdetox/archive?l=f&id=17大家同心協力反毒、如果有何問題、請留言部落格即可、也可以參考我戒斷成功、但拒絕問商品、本人不回答商品做生意、因為有些人會反感、以為賣商品、請多多包含。我們一起加油喔!! 全民運動、反毒、拒毒害 。愛心與關懷部落格與國家充滿愛心部落格 傳給有需要的人、悍衛國家人人有責、愛惜勞健保、一傳百、百傳千、千傳萬。
2012-04-19 9:14 pm
刑法62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沒有監聽譯文,也並非在吸毒現場查獲犯行,
更未見毒品及吸食器等疑似吸毒的跡象。換言之,警方當下並未掌握任何事證,可以證明或支持已發覺你們倆犯罪的說法。
我認為,此自首行為,是合法的。
未來若要在自首的合法性上爭執,
可能要把該警員傳來問問,當時你知不知道他們倆有吸毒?為什麼?然而,將吸毒過量的友人送醫,並在醫院向警方坦承犯行,
為何會變成吸毒現場當場查獲?這點是需要還原的事實。判刑重不重,是個人感受的問題阿...
吸食第幾級毒品?這是會直接影響適用法條跟刑度的,這點最重要反而不提,那我也只能跟你說,只要不是一級毒品,只要不構成累犯,多半都還是繳繳錢抵坐牢囉,重不重?看人啦

2012-04-19 13:23:11 補充:
光只是將吸毒友人送醫,便要將協助送醫者看成吸毒共犯,我認為,不僅立場薄弱更有欠周全。即使警方有所謂的勤務經驗,但仍需要合理客觀的事實來支持。
2012-04-19 7:30 am
其實,我覺得「有可能」符合自首。其他部分,我覺得有可能是警察「另有想法」或「另有所圖」。

如果本件是通常程序,開庭的時候跟法院陳明;如果是簡易判決程序......,妳們要斟酌一下。因為,雖然不是不可以聲請改付通常審理程序,以便向法院陳明。但考量簡易判決程序通常刑罰都不重,是不是要承擔節外生枝的風險,這點妳們要考慮一下。

我是很納悶,當初檢察官偵訊時,你們那時怎麼沒說?或者,你們有說了,所以才從輕聲請簡易判決。當然,這是我猜的。

收錄日期: 2021-05-02 17: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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