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幾個月前電費有不正常的下降趨勢,
經由台電公司人員調查後,懷疑我們竊電,
會同員林地區刑警到場錄影蒐證,
並現場拆除兩顆電錶封箱存證,
只是我家位於中山路旁,屬於大馬路,
誰會在這麼明顯處竊電!?
何況我們家一向是守法的老實生意人,
根本不懂電錶,怎麼動過手腳呢!?
經過詢問家人也沒有請什麼省電達人幫忙裝設省電
而且本身店面再做生意就已經忙到做不來了,
哪裡還有時間在那邊竊電,
為了這幾千元竊電又不是吃飽沒事做,
但台電人員卻一直逼我們承認動過手腳,
之後在去跟台電公司談和解事宜,
可是沒有的事情硬要說成有,宛如江國慶案的翻版,
因為根本就沒有竊電這種事情,我們當場拒絕承認,
台電人員卻說沒關係,可以寫拒簽,
之後你們還是要走上法院這條路,
因平日工作忙碌不想走法院,於是答應簽名。
我們是覺得很莫名奇妙,電表裝設20年來,
電錶都不會故障不會壞掉,20年故障個1次也很合理吧!!!
為什麼要我們承認竊電呢!?
經由民代幫忙調查,
真的很夭壽,台電公司居然要求17多萬的賠償和解,
是想逼死誰!?
我們一個月電費頂多才2~3千多元,
為什麼我們要為了這幾千元而竊電,我們是瘋了嗎!?
而且當天台電公司有一位講話非常的不客氣,
而且一直逼我們承認竊電,實在是令人氣憤,
真的不應如此含血噴人,誣賴平民百姓,
電錶故障,台電公司會不知道嗎!?
故障幾個月後卻來百姓家中說你竊電,
依法送辦,合理嗎!?
我們電費每個月都是用自動扣款繳費方式,
哪會知道電錶故障計算錯誤,
台電公司稽查小組到場一開始客客氣氣,
最後卻無理取鬧,強逼百姓承認竊電,
電錶故障之事,還請台電人員明查,
我們都是老實人,絕無竊電之事,
賠償十七萬不是小數目,但也不是賠不起,
只是沒有做的事情硬要叫我們承認,
為什麼台電公司不先承認電錶故障呢!?
反而硬要叫老百姓承認竊電,
實在令人不解!?
不知道走上法院之後我們該怎麼做!?
法官大人才能證明我們的清白
我阿嬤因為這件事睡都睡不好,吃都吃不太下
對他老人家而言,我怕身體會不堪負荷
實在令人擔憂
有向台電公司申訴 回覆內容: 發文字號:D彰化字第10104003891號 敬愛的xxx先生:您好 一、復 台端2012年4月17日20120417047號電子郵件。 二、台端來函中不滿現場稽查人員執行態度部份,本公司當抱持如履薄冰的態度虛心檢討,並將持續加強現場稽查人員訓練;另有關 台端對違章用電稽查流程質疑與抗議部份,本公司謹覆如下: (一)依現場用電器具合理推估, 台端於本(4)月13日受檢查之二只電表用電度數確有偏低情形,且該二只電表外箱封印與白鐵扣環封印鎖皆有遭撬開再偽裝封回跡象,經會同 台端測試電表後發現除計量指針失效外,電表內部齒輪結構亦遭破壞致電表計量失準。
(二)本公司為確保 台端權益,檢查當日亦會同員林分局偵察隊員警,並全程拍照、錄音錄影存證,且前述違章用電事實亦當場經警方及 台端會同查驗屬實,並封存證物與簽章認證,至於刑事責任之歸屬與實際竊電行為人之認定,則有待檢警調查及司法判決。 三、“毋枉毋縱”相信是 台端與本公司共同的企盼,而“使用者付費”更是現今社會之普世價值,由 台端於本(4)月17日親赴本處瞭解,以及來函內容亦可看出您對此觀念之認同,至於本公司稽查業務之執行仍有進步的空間,本公司非常感謝您的來函指正,倘 台端尚有其他不甚明瞭之處,歡迎再次撥冗至本處,本處當竭誠為您解答。
TO:Cl 謝謝你的推薦 我會去諮詢看看的^^ TO:joh****** 謝謝您~ 使用的電表是台電的沒錯 經確認家中沒人動電表也沒有請人動電表 只是台電說我們電錶度數異常 然後電表什麼有破壞過的跡象 懷疑我們竊電 我們合理的懷疑是有心人士(檢舉領獎金)或他們挖洞 因竊電和解賠償金高達17萬多 我們每月2~3千元電費都不知道可以繳幾年了 也因為這件事我們拒絕和解賠償 被台電一狀告上法院 很無奈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TO:joh****** 謝謝您~ 我們也很納悶為什麼操表人員沒發現電表被破壞 因為一般人根本很少會去注意家中電表是否有被破壞 通常也只知道要繳電費 無奈我們使用水電費自動扣款~ 所以也不會去注意電費問題 這事也經由台電人員登門造訪才曉得電表有被破壞跡象 對於被台電一狀告上法院 我們也是備感無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