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有很多店鋪以我所知都會有防盜系統(例如商場內的店鋪)但一個人怎樣才會被人叫做偷野呢?
例如有一個人在商場店鋪內拎了一件物件整個人行了出店鋪之後防盜鍾響起,,在這一刻之下這個人是不是已經係犯了偷野罪行?已經可以比人拉?如果這個人立刻返回店鋪比錢咁又可不可以冇事呢?(其實重點是不是沒有比錢出了店鋪就死硬?)因為我聽過有D人拎左樣野唔記得比錢真係會有~
最後想問埋如果我在一間店鋪睇野睇了幾小時到最後沒有偷野沒有買野之後走了,,是不是沒有人可以奈我何的?
收錄日期: 2021-04-20 12: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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