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犯罪?

2012-04-14 10:09 am
擁有居留權的 外國人,因惡意欠錢不還,可以受到法律的制裁嗎?
更新1:

今年的二月十日,有一位擁有應聘資格居留權的日本人,透過我兒子向我週轉40萬台幣,當時有對方簽得借用書,及本票.近來對方還錢的意願接近零,我可以透過法律或是簡易法庭,請對方還錢嗎?

回答 (3)

2012-04-23 11:47 am
✔ 最佳答案
擁有居留權的外國人,因惡意欠錢不還,可以受到法律的制裁嗎? 答: 是可受到當地法律的制裁。 另一方面, 簡易法庭受理各該轄區內警察機關移送之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並辦理民、刑事簡易訴訟程序案件。民事簡易訴訟程序適用於原告請求金額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的事件, 以及其他法律關係單純如:建物等之定期租賃或定期借貨、短期僱傭、旅館飲食店運送之糾紛、保護占有、不動產經界、票據、合會、利息、紅利、動產之租賃借貸、及因上開定期租賃定期借貨、短期僱傭、旅館飲食店運送之糾紛、票據、合會等之保證關係涉訟的事件。希望以上的資料, 可以幫到你。
參考: 小魚槍手
2012-04-19 1:01 am
擁有居留權的外國人不就很容易犯罪四處騙錢了
2012-04-15 9:58 pm
僅能憑藉本票提起民事訴訟,再藉由判決書至民事執行處生請民事執行,但如果該外國人在台灣無財產可供執行,那就真的沒啥辦法。

收錄日期: 2021-04-26 13:09: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414000010KK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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