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3年申請破產 , 04年銀行出售我的物業 ,
但直到前幾天 , 房委突然向我追討賠償, 指當時售樓的款項未能全數償還銀行的按揭貸款餘額及利息 。
但當時我並沒有收過任何關於追收此款項的信件我想問,房委現時到底有沒有權利追收當時的費用?
收錄日期: 2021-04-24 08: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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