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兩個星期夜晚用老公張咭去提款機(有眼仔)攞錢, 但一時大意只攞咭及收據,唔記得攞錢走左唔係好遠,即記起無攞錢,返轉頭見到排我後面果男人好快腳走咗去...之後我去咗警處報案,差人先同我備案, 叫我同老公去銀行CHECK下出入紀錄,時間大概兩個星期,如果D錢無自動入回機的話,就再返嚟俾差人查,因為係屬於偷竊罪。
結果我老公今日收到BANK信話D錢已順利提取。 現在我老公話只係$500又唔想攪咁多事...如果拉到人可能攪到人地有案底唔係咁好.....
但我覺得錢攞唔返唔緊要,如果佢見我無攞錢,可以即刻叫住我攞架MA....(因為我都試排過前面個人唔記得攞錢,成幾千人民幣,我即叫番佢攞啦) 果個人跟本有心攞嘅。 我依家十五十六唔知再去唔去報案.....請大家俾D意見我....T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