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問題不太明白,先生常出國出差,常投保旅平險,保單的身故受益人方面,雖然每次都指名我,但我還是有些疑問...
(1)如果我也不幸事故罹難,先生的受益人雖然已經指名我,那下一個順位的繼承人是我的孩子嗎??
(2)如果一同出國,不幸全家都罹難,是否受益人就會自動變成我大伯和大姑??
我該如何避免出現問題2的狀況??
因為婚後丈夫與婆婆,大伯,大姑關係交惡,幾乎已成陌生人,
我們全家都住在娘家,與娘家父母一同生活,娘家父母都尚在工作,所以平常也常常幫我們貼補一些生活開銷(我們生了三個孩子..)...
所以我跟我先生都想,萬一我們不幸都不在了,也要把這些理賠全部留給我娘家父母,以報答他們對我們無微不至的照顧...
還有一個問題
我婚前買的保單,受益人都是我爸爸,我沒有更改,這樣子受益人的部分,要是我發生意外,第一順位就一定是我爸爸對嗎???
我幫我孩子們買的保單,受益人都是填我,萬一我們和孩子都發生意外(包含先生),
那會變成誰能繼承???
如果上述的保單都要最後可以變成娘家爸媽可以繼承的話,需要怎麼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