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Irene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破產期中要不要申報個6000元?如要申報,報表點填??
答:相信 Irene 網友已明白這六千元需否上繳的問題,因你在上年已提問過,並由其他網友提供正確的答案!
那現在問需否申報?
答案是要的,縱使你不需上繳,但收到這筆款項一事是仍然要上報的!
那該如何申報?
你可以在填寫新近的一份「周年收入及取得的財產說明書」時,在收入欄目中的底部空白處,於「收入來源」填寫「政府發放的津貼」,再於「總額」欄目中填上「$ 6,000 或 $ 6,200」!並計算於收入總額便可以了!
假若你的個案由破產管理署直接負責跟進,則你無需將該筆款項上繳,故亦不需刻意立項註明這筆錢用於何處!